海淘产品扣税有时20%有时40%?不客观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6-23  浏览:175  海淘动态

广州海关副关长赖树佳做客“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回应相关问题
买了208元的东西被征税280元、海淘产品有时被扣税20%有时被扣税40%、同一保健品海关客服有的说征税15%有的说征税30%……昨日,广州海关副关长赖树佳一行做客“广东民声热线”节目,针对不少网友吐槽海关征税标准不明征多少“看心情”,其表示这么说不客观。
500元东西征了900多元税?
上个月20日,江西南昌的聂小姐在香港某化妆品官方网站购买了共计569元的香水和洗发膏,后被告知她需缴关税909元。据了解,香水的税率是60%,那么聂小姐的这个关税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聂小姐表示她补充申报时已提供了交易订单、价格等凭证,其购买的5瓶香水中有3瓶是5ml装的小样,实际购买价格只有35元左右。但这个价格并未被海关接受。
广州海关为何没有接受聂小姐提交的价格呢?赖树佳指出,她在海淘网站买的东西,不是通过跨境电商,而是通过邮寄进境的手段。
据了解,经过复核后,广州海关根据聂小姐提供的价格资料,依法办理了税款重新计征,共计为201.6元。
保健品被错报致计税出错
单小姐上个月初在西班牙一个网站购买了8盒葡萄籽类软胶囊,总共花费90英镑,约合人民币800元,在广州海关被征收行邮税302元,税率为38%。其致电咨询被告知保健品税率为15%,但是邮政公司为她申报的物品为“其他清洁护理品”,按照30%的税率计税。对此,单小姐表示很不解。
经现场连线,广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邮递物品监管科一唐姓科长回应称,对单小姐所海淘的保健品最终认定为食用保健品,税率为15%。但其在委托邮局申报时,只说是护肤品并未说明是保健品,其后邮局又申报为其他清洗用品,最终导致了计算机在采集计算税率时出现了过高计税的情况。
提醒
自用包箱 一般不查验征税
根据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超过5000元的部分对超出部分征税。
赖树佳表示,海关对于境外获得的买回来或者是别人送给他的手机和其他电子类产品需要征税。如果是本人自用,进进出出的不用征税。其进一步解释,通关旅客的包箱是携带的包装工具,这个也可能是自己带出去然后又带回来的,海关没有证据证明它是国外买回来一个新的包,他作为自己自用的挎包,一般不会对它进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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