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双11后探讨促进消费需求与电子商务征税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18  浏览:35  海淘人物

现行税收政策是建立在传统交易基础之上的。对于电子商务,现有政策具备征税确定性,但缺乏完全适用性。从促进消费需求,支持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征管方式的实施,不应对网络经济的发展有延缓作用。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有必要给予其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但在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就没有必要了。相关研究机构数据显示,2014年第二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为6243.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1%,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达到10.1%。网络购物增长速度和市场份额,充分说明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正处在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并且已经初成气候。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于促进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对于电子商务征税问题,无论是在政策层面,还是在征管层面,一直保持审慎态度。笔者认为,税务机关一方面应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应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促进消费、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但是,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并非易事。电子商务征税问题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目前社会广泛关注并意见杂陈。现有政策是否适用电子商务领域笔者认为,对于电子商务,现有政策具备征税确定性,但不具备完全适用性。从本质上看,电子商务仍是一种交易,仍要有物流、资金流。它的电子化交易形式并没有改变它作为商业交易的实质,对其征税具有确定性。但现行税收政策并不完全适用于电子商务这种形式。现行税收政策是建立在传统交易基础之上的,而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品经营模式和交易方式,因其自身具有虚拟化、无纸化、无址化和高流动性等特点,使得现有的税收政策无法对它形成有效的规范和约束。具体来说,电子商务在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征管三个层次上存在着尚待明确或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电子商务使原有判断各项税制要素的基础变得模糊不清。现有税收实体法中关于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等税收基本要素的规定,对电子商务不适用或不确定。具体包括纳税主体不确定、课税对象性质模糊不清、纳税地点有争议等。第二,现行税收征管法中虽然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但是缺乏对各种电子商务中介协税义务的规定。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诞生了很多新的中介,比如网络服务提供商(ISP)、认证中心(CA)和数字现金提供商(EM)等。它们可以非常容易地获得电子商务的相关信息,如果它们能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甚至直接履行代扣义务,就可以大大提高征管效率和效果。因此,在征管程序的立法上,应对这方面的规定加以明确或完善。第三,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主体、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很难控制。现行税收征管方式是建立在对商务活动的可控性基础之上的。而在电子商务中,税务机关对交易主体、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的可控性大大减弱。因此,应在税收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等各个环节上,结合税收税务信息化建设成果,改进和完善征管手段。是否需要对电子商务制定专门的税收政策笔者认为,电子商务并没有超出现行税收政策的边界和征管范围,只是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对电子商务尚存在待明确或完善的地方,征管手段没有跟上,所以,在具体的政策制定和征收办法制定上,有关应对电子商务方面的规定应该更加明确和细化。从促进消费需求,支持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征管方式的实施,不应对网络经济的发展有延缓或阻碍作用,这也是税收中性原则的要求,是否需要对电子商务制定与实体经营不一样的税收政策和征收办法,需要考察电子商务在各种经济贸易方式中的地位和所处的阶段。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尤其在其获利甚微的阶段,从政策优惠的角度给予其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是非常必要的。但在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作为一个朝阳产业、高回报的产业,并无必要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从2014年第二季度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和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来看,电子商务已经进入稳健成长期。对电子商务领域,应规范税收管理。但是,为了促进消费需求、保持该产业的健康发展,应从长远经济利益和政策导向考虑,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分步实施。短期来看,应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有重点地对电子商务实施管理,如完善现行税务登记制度、打造适用于电子商务的网上办税平台等。长期来看,应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模式,使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能够适应和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否按网店规模给予不同政策待遇我国税法规定对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设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目的在于扶持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鉴于目前大部分网店是低收入阶层谋生的重要手段,同时在监管上税务机关处于摸索期,建议起征点的设置标准可以稍高于实体交易,具体的政策待遇在各地调研、试点后以法律法规形式予以明确。(文/赵涛;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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