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磊:消费者个人信息要分等级进行保护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22 浏览:89 海淘人物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每逢节假日,我的手机每天都能收到四五十条促销短信,甚至深夜都不得安宁,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电商企业掌握大量的消费者信息,这些信息甚至远多于相关政府机构所拥有的数据。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危及个人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不过,对信息安全的保护,并未引起企业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这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此次网络立法正是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提上了议事日程。 曹磊表示,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应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地址、职业、身份证等;第二类是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等;第三类是个人账户,包括网上银行、支付宝等在线支付账户,以及购物网站、微博等非交易型账户;第四类则是其他信息,包括好友信息等。 曹磊建议,消费者个人信息要分等级进行保护,如分为上述四个等级。同时,网络立法要规范网站注册协议,严禁霸王条款。网络立法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法可依是指立法要到位,既不能太细,以防监管领域受到局限;也不能不细,要出台网络监管细则,对行业准入门槛、服务器备份等操作规定进行细化,并加大处罚力度。有法必依则是指多部门监管要明确分工,注重合作,并建议成立网络信息保护联席办公室,以利于各相关执法部门联手合作。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让信息安全显得格外重要。网络立法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将督促电商企业推出更好的保护手段,并出台相关自律措施。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受访专家表示,网络立法将有利于优化电商生态环境,推动行业发展,并倒逼电商企业出台自律措施,提升自我约束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每逢节假日,我的手机每天都能收到四五十条促销短信,甚至深夜都不得安宁,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电商企业掌握大量的消费者信息,这些信息甚至远多于相关政府机构所拥有的数据。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危及个人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不过,对信息安全的保护,并未引起企业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这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此次网络立法正是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提上了议事日程。易观国际集团总裁杨彬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立法将更好地推动电商行业发展,优化行业生态环境,为电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一个公平、诚信、方便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杨彬说,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创新型社会的创建、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内需等都将产生积极影响。网络立法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将督促电商企业推出更好的保护手段,并出台相关自律措施。如天猫、京东商城等电商就非常注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保护,不允许对外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抓网络监管曹磊表示,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应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地址、职业、身份证等;第二类是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等;第三类是个人账户,包括网上银行、支付宝等在线支付账户,以及购物网站、微博等非交易型账户;第四类则是其他信息,包括好友信息等。目前信息泄露的方式有的是通过钓鱼、木马等软件,有的是被运营商贩卖,有的则是在快递单上泄露,还有的是在支付平台上泄露等。与此同时,有些网站在消费者注册时就与其签订霸王条款,明目张胆地注明消费者信息可与网站合作伙伴共享等字样。对此,曹磊建议,消费者个人信息要分等级进行保护,如分为上述四个等级。同时,网络立法要规范网站注册协议,严禁霸王条款。网络立法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法可依是指立法要到位,既不能太细,以防监管领域受到局限;也不能不细,要出台网络监管细则,对行业准入门槛、服务器备份等操作规定进行细化,并加大处罚力度。有法必依则是指多部门监管要明确分工,注重合作,并建议成立网络信息保护联席办公室,以利于各相关执法部门联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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