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林:增加对电务领域税收监管是大势所趋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17  浏览:72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冯林在接受中国网记者就个人网店征税问题采访时表示:即便电子发票的试行会提高部分产品价格,但增加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监管是大势所趋。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个人网店征税风声再起》。目前在我国,已有1/4的网民使用互联网购物。而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交税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网店纳税也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上各界热议的话题。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很应景地公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布将从4月1日起推行使用网络发票,并试行电子发票。这意味着,提及多年的个人网店征税风声再起。网络发票是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利用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发票。事实上,业内对试行电子发票这一项更加敏感。电子发票是指纳税人不用借助发票实物,可以在任意白纸上打印发票,发票的电子信息存于税务部门的系统即可。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在两会上的议案就是应向电商征税,推广电子发票。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办法》背后似乎透露了一个信息:开网店要纳税了。王填直言,目前,全国电商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这就客观上造成了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不公平竞争,也与市场经济公平性原则相悖。他提议,国家尽快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呼吁加强网络购物监管,依法对网店征税,改变当前网络购物普遍不开票、不上税的状况。试行电子发票的消息一传来,就有消费者担心增加的发票成本将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并最终让产品价格走高。对此,有电商业内人士表示,不排除推高商品价格的可能,但有了商家开具的发票,也将相应增加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冯林也认为,即便电子发票的试行会提高部分产品价格,但增加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监管是大势所趋。专家还表示,推行网络发票目前在技术上不存在问题。但在具体业务操作中,还需相关部门出台一些具体措施,特别是对个体网店征税的细则亟待明确。综合︻记者体验︼淘宝店主:要开发票,买家缴税当前在网店购物,开发票的情况究竟如何?昨天,记者在淘宝、京东、当当、卓越等网上商城实地体验了一把。在淘宝、天猫的多家商户和京东商城,记者分别询问了同一款手机套能否开发票的问题。在天猫和京东商城,店主均表示可以提供正规发票。可在淘宝上一连问了10多家网店,卖家都表示要开发票的话,由买家自己缴税点。更离谱的是,对这款标价为158元的手机套,有卖家报出的税点是4个点,有的竟然报出了13个点。在当当、卓越、亚马逊三家商城,记者分别询问了同一本畅销书能否开发票的问题,均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据了解,当前税务部门对个人上网开店主要征收增值税,其中年销售额在80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税率是3%;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7%。从记者亲身体验以及从业内获悉的情况看,虽然目前我国各大电商企业中,京东、天猫、苏宁易购等大型B2C企业大多都已做到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但淘宝上不少C2C的个体网店以及中小型B2C电商,在发票开具方面确实还存在不少不规范之处。本报记者张璐︻淘宝回应︼94%卖家年销售额达不到征税标准对于近期网络上对网店纳税愈演愈烈的争论,淘宝网公关部特地向本报发来申明:此前的统计显示,94%的淘宝卖家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大多数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当前中小卖家已经不易,淘宝不反对电商征税,但反对在这个时期征税,反对对辛苦创业的个人小店主征税。记者了解到,2011年11月11日,我国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高了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于个人网店,月销售额2万元以上才需缴纳增值税。根据这一政策,如果中小淘宝网店的年销售额在24万元以下,则不需缴税。淘宝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约94%的淘宝卖家不在征税范围之内,而一些发展较好的网店,在线下也已经缴税了。当前这一时期,对个人网店强行征税获得的收益不大,但征税成本却很高,还会打击微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对于即将执行的网络发票新规,阿里巴巴方面也表示,法务、财务等部门正在对此了解,在实施细则公布前不予评论。采访中,多位淘宝小卖家也对记者呼吁,希望网络发票新规实施后,对中小网络店家给予降税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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