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与京东等电商平台签约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21  浏览:55  海淘人物

2016年8月23日上午,北京市工商局与包括京东、天猫、亚马逊中国、苏宁、国美等十一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签署了《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京东集团执行副总裁蓝烨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电商平台企业做了主题发言。市工商局首先介绍了协议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宣布协议签署后将成立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参会领导向专家委员会委员发放了聘书。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工商部门与平台经营者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消费风险防控、电子证据互认、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网络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信用激励及约束、沟通协调机制等内容。一是搭建新型政企合作平台,共同推动网络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指导平台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机构,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有效对接,实现平台经营者主体自律与政府部门他律有效互动、相互促进。二是三管齐下,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管理。通过行政+市场+技术管理手段和方式,建立信用激励及约束机制,共同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管理,实现消费维权工作从事后调处向事前事中防控转变。三是突出信息交换、共享,共同防控消费风险。工商部门与平台经营者推进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等数据交换共享,通过数据交换有效防控网络交易风险,提高主体监管、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的靶向性。四是实现网络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工商部门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专业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同组建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对网络交易中的消费风险进行预判;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品类、检测项目等提出建议;对网络交易消费纠纷进行评议;解决网络交易消费维权难题,为工商部门及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共同推进网络交易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N)获悉,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北京市工商局对网络市场监管模式的一次大胆创新,是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政企合作平台的一次大胆尝试。通过行政+市场+技术的创新管理模式,使行政监管的力量、平台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先进技术的手段成为推动实现网络市场有效监管的三驾马车。第一次尝试行政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数据交换;第一次明确工商部门定期对企业的投诉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分析;第一次实现由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集体承诺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协议签署后,市工商局将充分依靠数据和技术的手段,向网络交易平台推送相关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发展互助、改革共推、监管互动,积极防控网络消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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