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来:网络经济有较高的风险与不确定性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16  浏览:76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内知名电商律师张延来在接受《中国消费导报》就“网购投诉纠纷”问题采访时表示:网络产品交易并不是面对面的,支付、发货、收货阶段都存在第三方参与,这些过程中产生的证据很难搜集,造成消费者举证困难;同时,有一些网上交易很难找到卖家真实身份信息,消费者想要维权却找不到维权对象。 网络经济有着较高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于交易纠纷的事前防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建议政府或法律授权建立权威中立的信誉评价机构,由它建立信誉查询系统,消费者可以对网络经营者进行信誉查询,这对于网络交易欺诈、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经营者可以起到警诫作用。以下为该报道全文:《消费者企盼网购投诉有法可依》记者近日调研发现,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方便、快捷、便宜的网络购物“店商+电商”渐成潮流。与此同时,网购纠纷投诉在近几年急剧增多,消费者在维护正当权益时面临很大困难,现有监管体系暴露出诸多不适应虚拟交易平台的新盲点。年投诉量近10万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度通过在线递交、电话、邮件、即时通讯等多种形式,共接到全国各地用户的电子商务投诉93600起。此外,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调查,年度网购热点投诉问题包括退款问题、节能补贴、账户被盗、虚假促销、货到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物流快递、网络售假、支付问题。网购立法缺失一些业内人士分析,网购投诉难主要在于其虚拟性和开放性,与传统实体店购物相比,网购在时空上存在的巨大差异加大了维权难度。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延来表示,网络产品交易并不是面对面的,支付、发货、收货阶段都存在第三方参与,这些过程中产生的证据很难搜集,造成消费者举证困难;同时,有一些网上交易很难找到卖家真实身份信息,消费者想要维权却找不到维权对象。“目前我国专门针对网购的立法非常少,只有一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消费者要维权只能通过传统法律比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来解决。此外,在网购监督方面,也只是买方和卖方的相互监督,没有形成独立于买方和卖方以外的第三方监督机构,这就为网购市场的不规范埋下了隐患。”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宇律师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分析师姚建芳认为,在规范网购的法律法规上主要有两层次问题,一是法律不够健全,现有法律法规在一些细节上,如收货、退货、退款等没有具体规定和约束。二是已有法律执行不严,很多已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落实到位。例如在快递方面,已有规定对要求送货要“先验货再签字”,但很多时候实际操作正好相反。政、企、消费者须三管齐下许多消费者和专家表示,网络购物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当务之急是从立法角度出台服务规范和投诉处理办法,由于网购还涉及到政府、行业、消费者自身等多个层面,加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网购维权宣传也非常必要。一些专家认为,由于网购后期维权难度大,加强前期预防非常关键,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消费者协会和工商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对消费者的投诉引起重视,开设比较通畅的渠道,邀请专业律师指导消费者。张延来认为,网络经济有着较高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于交易纠纷的事前防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建议政府或法律授权建立权威中立的信誉评价机构,由它建立信誉查询系统,消费者可以对网络经营者进行信誉查询,这对于网络交易欺诈、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经营者可以起到警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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