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消费者网络购物调查报告》(摘要)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16 浏览:29 海淘人物
日前出炉的《网络购物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发现,有97%的消费者准确知晓新《消法》开始实施的具体日期,即2014年3月15日;有94%的消费者深入了解过新《消法》,知晓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拥有7天无理由退货这一项网购反悔权。有42%的消费者认为,新《消法》中颁布的关于网络购物的规范条款,对其今后的网络购物有很大帮助,感觉更安全更有保障。本次调查活动是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办公室、嘉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解放日报文化传播中心联合举办。活动旨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规范电商企业交易行为,普及新《消法》知识,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合法权益。调查活动于双11当天启动,分别在《解放日报》、解放网、嘉定区消保委官网三处同时展开。截止11月30日,先后收到数以百计的信件和网络投票。本次调查结果表明,网购正呈现以下四大特征一、高学历消费者成主力军大学(大专)学历的消费者,已逐渐成为网络购物的主力军,约占58%。网购消费者中,月收入2001-5000元的消费者比重最高,约占60%;月收入5001-10000元的消费者,约占28%,位列第二。年龄在31-50岁的消费者比重最高,约占48%;在消费者性别比中,男女比例均等。大学(大专)学历的消费者,忙碌的工作节奏让他们更愿意依赖网络购物的便捷。高学历的知识结构也让他们能游刃有余地操作电脑、智能手机等上网产品。网络购物消费者中月收入5001-10000元的比重上升,一定意义上表明,更多有经济实力的白领开始参与到网购中来。网络购物不再是一味地比价,追求低价,而是成为了一种时髦的消费方式。二、7天无理由退货反悔权支持度高本次调查发现,在参与调查的市民中,97%的消费者都能准确知道新《消法》的实施日期,94%的消费者仔细阅读过新《消法》中关于网络购物的相关细则,知晓消费者拥有7天无理由退货这一项网购反悔权。针对网络购物维权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新《消法》赋予消费者一段时间的冷静期,允许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有后悔的权利,旨在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缔约不公平的现象。这一项条款让更多的消费者愿意主动尝试网购。调查结果显示,42%的消费者认为新《消法》中颁布的关于网络购物的规范条款,对其今后的网购有很大帮助,感觉更有保障了;45%的消费者认为新《消法》对他们的网购是有帮助的,至少感觉以后投诉有据可循了。三、网购行为日趋大众化本次调查发现,在参与调查的市民中,约92%的消费者都曾有过网购经历,网络购物这种消费模式已经趋于大众化。而顾忌到网络购物是否安全等不信任因素,是造成其余8%的消费者没有涉足这一领域的主要原因。消费者对于网购商品及金额,还是持有比较谨慎的态度,商品金额100-500元比重最高,约占调查人数的65%;金额在100元以下约占调查人数的15%,位列第二。四、质量、便捷和售后成影响网购主因本次调查发现,影响消费者网络购物的因素有很多。约53%的消费者最看重网络购物可以直接送货上门,省时省力;约55%消费者最担心网购商品质量不好;约40%消费者选择网购是看中价格优惠力度大。这表明,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不再是一味的比价,哪个便宜买哪个。他们更在意的是产品质量、购物便捷、售后保障。很多生活用品体积大、份量重,网络购物可以直接送货上门,这一点优势是十分吸引消费者的。但由于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看不到实体商品,心中容易产生不信任感。假如在收到问题商品后,退换货手续繁琐或电商企业难以沟通的话,很可能会造成消费者今后不愿再选择网络购物这种消费方式。目前,网购相对高的品类为个人用品,约占42%;其次为衣着服饰,约占30%。这表明,网络购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尽管网络购物存在着利弊的两面性,但确实改变了广大市民的消费模式,让生活更便捷。新《消法》中有关网络购物规范条款的实施,能更好地协调电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关系,有据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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