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新政落地 你还会海淘吗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6-07  浏览:182  海淘动态

从4月8日起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同步调整了行邮税政策。新政明确提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行邮税计征税款,而是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也就是说,行邮税特有的税额50元以内免征的优惠将不再惠及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对此,不少海淘一族开始担心,海淘是不是要多缴税了?
关税单次免税额为2000元
此次税收新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新政,单次额度限值由原来行邮税的1000元提升为2000元,同时将设置20000元的个人年度交易限值。在限值以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至于个人在海外购买的物品,在行邮费方面也进行了调整,本次政策调整前,行邮税共设为4档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本次调整后,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5%、30%和60%。其中,15%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30%。像图书之类的商品适用税率原来是10%,一些电子商品适用税率原来是20%。另外,根据海关规定,个人入境商品总值在5000元以下的,可以免税放行。
“正面清单”涵盖千余种商品
据一些测算机构预测,税收调整后,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这意味着,未来这部分商品价格的上涨压力最大。而对于化妆品、电器类则因价格不同,税负有升有降。比如,购买100元以上到2000元以下的化妆品,新税32.9%的税额要比原来50%的行邮税低了17.1%,这意味着国外单品价格相对较高的中高端品类将迎来较大降价空间。
至于化妆品、电器类价格是上升还是下降,要参照商品名单进行明确,也就是业界普遍更为关注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又称为“正面清单”),是税收新政的配套政策,将对税改内容作补充和细化。
“正面清单”共包括1142个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值得关注的是,生鲜类商品以及液态奶未被列入“正面清单”。意味着,这两类商品进口可能不享受税率优惠,只能按照一般贸易的税制进口。此外,“正面清单”对化妆品和配方奶都设了进入门槛,其中,化妆品要求是非首次进口的商品,而配方奶则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并实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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