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占领:电商应在购买环节提示退货协议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0-29  浏览:37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就“昂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问题采访时表示:没有法律规定哪些具体商品是特殊商品,如有季节性、时效性,或涉及安全卫生问题的“特殊商品”,电商得给消费者说明充分的理由,以“物流成本高”为由不执行无理由退货,是没有道理的。目前电商有把退货列入用户协议、公布退货政策、购买环节提示三种形式,显然在购买环节提示是最合适最醒目的。详见该报道全文:《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今实施:现实操作障碍多》。(来源:《新京报》文/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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