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占领:“7天无理由退货”仍需细化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11  浏览:27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在接受《东亚经贸新闻报》记者就网购后悔权问题采访时表示实际上对于7天无理由退货的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执行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仍需细化和完善。 新消法中的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不适用于四类商品,并有兜底条款,即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是,‘不宜退货’缺少判断的标准,甚至谁有权判断都没有明确,可操作性不强,消费者与电商网站之间都非常容易产生争议。赵占领说。 他表示,目前行业内已经提出了倡议,建议商家在消费者购买不宜退货的商品前主动提醒,而不是仅在容易被忽略的用户协议里标注。这还仅停留在倡议阶段,如果在新消法层面上明确规定,执行力就更强一些,也能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他说。以下为该报道全文:《后悔权实施一周电商各有各招》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针对新消法中提到的7天网购后悔权,电商的反应也各异,有的电商自主延长了后悔时限,有的增加了不适宜7天后悔权的商品种类。 就此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新消法规定的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很多细则仍待完善。 身边案例 A 市民困惑 想用后悔权反被商家拒绝 最近,长春市民刘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个手机移动电源,就使用了一次,觉得不太满意想退货,但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不是说新消法有7天网购后悔权吗,可是我跟店主商量,他们却说已经使用了,影响二次销售不属于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 刘先生觉得,移动电源如果不使用,不可能知道好不好。而使用了一次想退货,商家就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理由拒绝,也不太合理。‘7天后悔权’到底有什么用,能适用哪些商品?刘先生不禁疑问。 B 市民疑惑 新消法规定容易让商家钻空子 随后,记者查询了新消法的内容,其中明确指出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不过,除了这四类以外,新消法中还规定: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什么是不宜退货的商品啊?这不相当于又留了个口子,商家可以随意往里加了?长春市民韩女士觉得,这样的规定容易让商家钻空子,而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有买家担心,如果货物的物流延迟,如何判定7天的有效期;商品退换过程来回多次,邮费怎么算;退货过程中发生损坏如何认定等问题。 C 商家够赞 有的将后悔期延长至15天 那么在新消法公布一周以来,电商的反应如何呢? 记者搜索发现,从退换货的时间方面,部分电商在不同程度上延长了后悔时限。登录淘宝网可以发现,不少商品后面已经有了7+的标识。据淘宝方面介绍,这是淘宝升级消费者保障服务体系后亮相的超七天退货服务。目前涵盖8、9、10及长达15天的退货时限承诺。该标志上线第一天,已有近1.5万淘宝卖家主动承诺并申请提供长达15天的退货服务。有386万商品设置了超过7天的退货服务。 不仅是淘宝,在苏宁易购,记者也在退换货总则里看到,无理由退换货的时间相比新消法的时间有所延长。明确标注自实际收货日期的次日起15天内,商品完好的情况下,可无理由退换货。 D商家够奸 有的在负面清单上做文章 虽然在时间上放宽的商家有不少,但是在品类上做文章,增加负面清单的也大有人在。 随后,记者登录了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亚马逊等多家购物网站,发现美容化妆品、食品、保健品、母婴用品等都被不同程度划定在负面清单中。 以京东商城为例,记者在其售后服务总则里看到,针对新消法规定的网购7天后悔权,商城已经做出了说明,除了新消法中明确规定的四种以外,又增加了6项不适宜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包括钻石、黄金、手表、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产品奢侈品类商品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化妆品等。钻石销售出去后,无法保证退回来的东西是正品,风险太大了所以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卖家如此解释。 -律师说法 7天无理由退货仍需细化 随后,记者采访了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赵占领,他告诉记者,实际上对于7天无理由退货的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执行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仍需细化和完善。 新消法中的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不适用于四类商品,并有兜底条款,即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是,‘不宜退货’缺少判断的标准,甚至谁有权判断都没有明确,可操作性不强,消费者与电商网站之间都非常容易产生争议。赵占领说。 他表示,目前行业内已经提出了倡议,建议商家在消费者购买不宜退货的商品前主动提醒,而不是仅在容易被忽略的用户协议里标注。这还仅停留在倡议阶段,如果在新消法层面上明确规定,执行力就更强一些,也能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他说。 -消协声音 网购前尽量 提前约定退货细则 针对新消法中7天后悔权的问题,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消费者在7天后悔权的问题上,一定要提前与商家做好约定。 目前新消法中有一点,事先约定的,也不在后悔范围内。这样商家就有空子可钻,如果商家无理地把某类商品定位为不宜退货商品,并要求买家履行约定,就有问题了。钟萍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在购买商品前,与商家沟通好商品是否在7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内,对于商家自己划定的不退货商品,看是否合理,并尽量提前约定好退货细则,保留好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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