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淘宝商家“刷单”吸引买家 三家公司各罚万元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11  浏览:30  海淘人物

市民到淘宝等网上购物,一般都是先看店铺的成交量和买家评论。为了吸引买家,不少店铺会请人刷单。刷单即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升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昨日,记者从柳州市工商局柳南区分局获悉,近期工商部门查处了三家刷单公司,并对其各处罚1万元。刷单付款无交易今年4月,柳南区工商分局连续接到三起举报,称谷埠街有三家公司为淘宝商家提供刷单服务。接到举报后,柳南区工商分局红光工商所立即展开调查。这三家公司分别为某贸易有限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和某网络科技公司,此前他们的注册登记地址都是在谷埠街,但实际已搬到了别处。执法人员发现,这三家公司均通过网络,向各淘宝店家发送刷单广告。其淘宝旺旺聊天记录显示,这些公司与店家确实进行了刷单交易。柳南区工商分局红光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公司一般规模较小,只有一两个股东,再聘请三五名所谓的电脑高手。除了刷单,还经营网页制作、网店装饰等服务。为店家刷单基本都是一个模式,即有付款记录,而无产品交易。也就是说,公司让人冒充买家到卖家店铺购买产品,待买家付款后,公司再通过其他途径将货款返回给买家。卖家的店铺有了交易记录,但并不发货或者发出一个空包裹,实际上这只是一笔虚拟交易。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卖家店铺商品交易量增加,商业信誉提高。刷单公司被罚1万元截至被查处时,某贸易有限公司为一家网店刷取了一个钻的信誉度,收取服务费600元;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一家网店虚拟刷单250笔,收取服务费1000元;某网络科技公司收取服务费698元,因负责刷单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只有收费记录,具体刷单信息已被删除。《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网络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处罚规定,柳南区工商分局责令这三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各处以1万元的罚款。柳南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称,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刷单行为日益专业化。整个过程有完整的交易记录和快递信息,电商平台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对于行政监管部门来说,当各种交易记录被删除后,查处又存在着线索发现难、证据获取难等瓶颈。要防止网络虚构交易,根本上还是要靠电商平台制约。他希望电商平台能进一步完善网上交易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控。
海客讨论(0条)

头像

0/300

微博发布

部分图片内容来自于网友投稿

1116.43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