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电商征税对网购影响何在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10 浏览:81 海淘人物
继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提出向电商征税的提案后,近日又有媒体报道称,张近东的上述提案已被相关部委采纳,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开征税收。征税有利于公平竞争我国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作为一项法定义务,任何在中国境内从事营业性活动的机构和个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相关税款。然而,大量电子商务交易存在着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出售假冒产品甚至侵权等现象,而对电商征税,规避偷漏税行为,可以使市场的运作更加规范化,有利于公平有序电商市场的形成。电商征税有所区分电商征税是根据交易实质按照既有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企业所得税法来进行的。从税种来看,如果一个网店是企业性质的,那么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就需要缴纳营业税,纳入营改增范围的,缴纳增值税。同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用营业税和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乘以一定税率征收的,缴纳了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就必然要征收。个人网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立法的权限及程序关于电商征税何时收、怎么收、收多少均需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从而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分为:第一,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涉及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方面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而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第二,对上述基本制度涉及事项,也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先制定行政法规。第三,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由此可见,具体到电商征税立法有三种可能性,一是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制定法律,一是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还有就是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部门规章。消费者最终获益电商征税对卖家的影响有哪些?首先,对于包括京东、苏宁易购、当当网等规模型B2C形式的电子商务企业中能做到依法纳税的,可以享受到政府的优惠及扶持,征税对它们没有什么太大影响;其次,对于C2C形式从事电子商务的卖家尤其是中小卖家来说,增加税收虽然会增加运营成本,但对于本来就不是靠价格来吸引消费者的商家来说,并没有太大影响,因为低价不是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品牌价值才是吸引消费者购买的核心;对于长期低质低价来竞争的中小卖家来说,征税后会使其竞争力大大降低,甚至有可能加速淘汰一批中小卖家。对消费者而言,一旦开始征税,电商经营者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商品价格会上涨;但随之而来的是,非税销售、假冒产品质量问题、侵权问题不会再无从追索;而且从长远来看,对电子商务征税,尤其是在能确定向谁征税和征多少税等方面形成合理的税收方案,一些薄利的小卖家很可能会因为税收问题而转变经营模式,加强成本管理,更注重品牌价值,从而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发展,最终获益的仍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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