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毅智:网络平台未尽义务导致消费者受损的需担责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10 浏览:41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在接受《沈阳日报》记者就淘宝网卖家网络诈骗问题采访时表示: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未尽义务导致买卖双方产生纠纷,网络交易平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王女士等消费者的交易过程并无问题,从淘宝后台来看,应该是正常的买卖行为,很难追究淘宝网的连带责任。以下为该报道全文:《免费面膜骗了5000买家》经常网购的消费者知道,网上总有商家举办免费试用活动,以聚集人气。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只需要支付10元邮费或者不需要付邮费,就能收到来自卖家的商品试用装,试用后填写个试用报告说下使用感受就行。沈阳消费者王女士不久前在网上申请面膜免费试用,却被骗走了390元。王女士被骗后发现,网店已是人去店空。根据王女士的描述,记者还原了这一被骗过程:卖家发布免费试用产品,消费者先支付390元,待消费者收到货后确认付款给好评,卖家将390元返回到消费者账户,但实际情况是卖家没有返回390元到消费者账户。消费者被骗后应如何去追偿?消费者讲述:我被骗了日前,网购版热线接到沈阳消费者王女士的电话,她在电话中详细讲述了自己被骗的过程:3月12日晚上9点多,我在手机淘宝微淘上看到一条动态,是一个叫俏十岁试用的网店搞的活动,价值390元的俏十岁面膜可以免费试用。这条消息大致的意思是,拍下390元的面膜后,也不需要支付邮费,就可以收到一盒5片装的面膜。收到货24小时内确认好评,全额返现,也就是把390元通过支付宝全额返给我。要求只有一条,配合品牌官方客服的回访,说出试用效果。我觉得这个活动太划算了,当即就拍下了一盒面膜,并通过支付宝账户付了390元。3月22号,我收到面膜并立即确认收货、给出好评。我按卖家的要求把好评截图通过旺旺传给了卖家,要求卖家把390元返给我。卖家在旺旺上告诉我,第二天6点前把款打给我。可第二天款没打过来,第三天也没有。之后我在旺旺上联系卖家,卖家就不再给我回复了。之后,我在淘宝上申请了售后服务,走退货退款流程,等待卖家同意退款。但一直没有联系到卖家,我这才知道被骗了。在向淘宝网反映了情况后,网站方面建议我报警。被骗的有5000人之多?记者调查发现,沈阳消费者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在淘宝论坛上,有消费者发帖讲述和王女士类似的遭遇。截图显示:该试用活动招募5000名用户参加。据这位发帖者表示,在她拍下面膜的时候,已经有4500多人拍下了面膜。在卖家信息一栏,卖家昵称显示为俏十岁试用,卖家真实姓名显示为苑改真,城市、联系电话等项均为空。账户注册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记者看到在这个帖子里,有多位消费者反映没有收到返款。那消费者收到的所谓试用面膜,是否值390元呢?沈阳消费者王女士表示,因自己觉得上当受骗,便把面膜扔到一边没有使用,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管面膜值多少钱,我是冲着试用去的,卖家承诺是免费的。如果是390元,我肯定不会买。王女士说。淘宝网已冻结卖家账户作为交易平台的淘宝网如何对待此事?记者将沈阳消费者王女士的情况反映给了该网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淘宝网已对投诉涉及的违规店铺作出处罚,并对该账户永久冻结。对于消费者提出的申请退款一事,该负责人表示,根据交易流程,买家一旦确认收货,支付宝就会把资金打到卖家个人账户中,无法追缴。为避免出现纠纷,在确认收货环节,我们特别设置了提示,请买家再次确认的。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家名为俏十岁试用的网店,在开店时缴纳了1000元保证金,淘宝网会按照申请售后服务的先后顺序,从这1000元中扣款对买家进行赔偿,扣完为止。不过如果被骗人数真如帖子中所说达到5000人,这1000元保证金显然远远不够赔偿。消费者如何追偿?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法增加了对网购消费者的保护内容,那么,王女士等消费者此次被网店俏十岁试用欺骗,是否能在新消法的庇护下寻求到解决途径?4月11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说,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未尽义务导致买卖双方产生纠纷,网络交易平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王女士等消费者的交易过程并无问题,从淘宝后台来看,应该是正常的买卖行为,很难追究淘宝网的连带责任。如果真有5000人左右受骗,涉案金额就接近了200万元。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网店俏十岁试用已涉嫌诈骗,属于刑事案件,消费者应当集体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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