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芳:7天无理由退货遭遇“软实施”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10  浏览:37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购‘后悔权’的设置对网络经济的规范发展而言,整体无疑是利大于弊。但消费者只需承担退货运费,便可在规定之内实行退货,容易造成消费者习惯性退换货,甚至有消费者或竞争对手恶意退货,这必将增加经营者的成本,同时也容易造成流通领域物流的浪费。”以下为该报道全文:《7天无理由退货遭遇“软实施”》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新消法”)实施“7天无理由退换货”新规:网上购物的消费者除定制、鲜活易腐、拆封的音像数码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外,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眼下,新消法落地已满月,可经济导报记者调查发现,本是一件利好消费者的新法规,新消法却在落地之后遭遇了“软实施”。电商实施情况各有差异虽然新消法规定了“网购7天内无理由退货”,但导报记者登录多个电商平台发现,除了新消法规定不能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外,大部分电商平台还依据新消法中“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一条款,纷纷制定了一套自己的标准,自行增加了多种不能无理由退换货的“其他商品”,如母婴类商品、美妆个护用品、保健品、食品、手表、珠宝等,范围比新消法规定的要大得多。除了擅自增加不能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外,不少电商平台还设置了“非质量问题不能退换货”“退换货必须未拆封、未使用”“退换货必须保持商品原样”等门槛,明显超出了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在淘宝,“7天无理由退货”适用范围除新消法规定的4类商品外,还默认不支持服务性质的商品和个人闲置类商品。天猫规定,消费者在签收货物后7日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除了新消法规定的4类商品、39种小门类商品、定制类商品及天猫预售模式的商品,均可申请无理由退换货。其中,非包邮商品,卖家承担来回邮费;包邮商品,买家承担退货邮费。京东对新规适用范围界定较为细致。除新消法规定的4类商品外,包括钻石、黄金、手表、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商品;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虚拟商品;已拆开包装,无法保证退回商品完好的;奢侈品类商品等,均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如系私人原因退货,要向买家征收运费。当当网也将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虚拟商品排除在“7天无理由退货”适用条件之外。亚马逊中国根据商品品类不同,提供7天或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其中,图书、影音、音乐商品可30天无理由退货,而软件和游戏商品,则仅提供7天无理由退货。正价高于500元的钟表类商品、售价高于300元的珠宝首饰类商品、任何非亚马逊出售的商品及奢侈品、黄金、内衣、合约机、化妆品等,均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其他电商平台也存在上述类似情况。针对部分电商设置无形条款,使消费者购买某些品类商品不具有“后悔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助理分析师姚建芳建议,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最好仔细查看商品的退换货细则,“尤其是某些争议较大的商品,最好提前咨询商家是否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遇到商家霸王条款的,要勇于维权举报。”恶意退货增加经营成本据《2013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去年全国各地用户电子商务投诉97350起,同比增长4%。该报告还显示,根据对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当当网、唯品会、1号店、银泰网、聚美优品、易迅网、凡客诚品等主流电商的监测,仅网络购物领域,涉及退货退款问题的投诉占比达31.36%,占据网络购物领域投诉问题之首。虽然新消法实施后令不少消费者烦恼的退货难得到缓解,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极大地考验着消费者的诚信度,比如,有些消费者滥用权利,乱买乱退增加了商家负担。经营女装生意的淘宝店主“悦悦”告诉导报记者,自己曾遭遇退货“被调包”经历:买家申请无条件退货后,寄回来的是一件与原商品很像的冒牌服装。“悦悦”抱怨说,“自从开了‘7天无理由退货’,有些人专门选择在第七天退货,退回来的衣服甚至是穿过的,衣服上留有很大的香水味……”但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悦悦”若不提供退换货服务,又很容易遭到消费者投诉。“网购‘后悔权’的设置对网络经济的规范发展而言,整体无疑是利大于弊。”姚建芳表示,但消费者只需承担退货运费,便可在规定之内实行退货,容易造成消费者习惯性退换货,甚至有消费者或竞争对手恶意退货,这必将增加经营者的成本,同时也容易造成流通领域物流的浪费。尚普咨询在《2014-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市场前景与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中提出,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出发点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但实施起来没那么容易,不仅需要各个环节贯彻执行,更需尽快出台配套细则,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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