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新政按下“暂停健”,一年以后怎么办?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7-11 浏览:159 海淘指南
海关总署近日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之前传言的监管部门将为4月8日起实施的跨境电商新政设立“一年缓冲期”的传闻,也正式尘埃落定。
通知明确,在过渡期内,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所以做出如此调整,是因为新政实施后,海淘普遍陷入了“通关单绝境”,相当一=部分跨境电商无力满足通关单需要,大幅下滑,有的甚至无法维继。据相关机构提供的数据,在4月8日至4月15日之间,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和65%。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现象可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跨境电商陷入困境是必然的。
也正因为如此,面对新政实施后对跨进电商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有关方面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决定设立“一年缓冲期”,是及时的,也是实事求是的。虽然有朝令夕改的嫌疑,但比起强行实施来,正面作用还要远大于负面影响的。
现在的问题是,眼前的难题解决了,一年以后怎么办?要知道,有关方面确定的是“一年缓冲期”,一年缓冲期到后,新政还是这个新政,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仍然可能出现“通关单绝境”。除非电商们在一年的缓冲期内,把新政所需要的各种通关资料备齐。否则,今天的问题仍然会在一年缓冲期重演。
很显然,一年的缓冲期,对从事进口业务的电商以及政府职能部门来说,都是一次十分严峻考验。就进口电商来说,能否按照新政要求,将各项通关的资料、手续、文件等准备好,将直接决定一年缓冲期到后企业能否继续生存下去。否则,就只能被淘汰;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正面清单所规定的通关手续,假如企业很难办到,或者说压根就办不到,至少是绝大多数企业办不到,又当怎么办。否则,会导致绝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生存不下去,从而影响居民的创业热情。
这也意味着,在一年的缓冲期内,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职能部门,都需要做大量工作。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双方的工作量,并达到最佳的政策效应。在这一年的缓冲期中,企业应当主动到政府职能部门去了解政策的运行和可能存在的调整情况,以便于及早掌握信息,为一年后新政重启做好准备,避免束手无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缓冲期内,把与国外企业的供应链建设好,以便于新政实施后,不仅供货渠道不会受到影响,相关的通关手续也能比较方便地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当广泛深入到企业,了解企业对新政的意见和想法,特别是手续十分复杂、政策障碍很多、矛盾十分尖锐的通关手续,一定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确实绝大多数企业难以办到的,就应当对新政做出调整,避免给企业生存带来压力。
在此基础上,要对缓冲期内企业的行为、运行情况、负担等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和分析,在一年缓冲期到后,对政策进行全面的修改与调整,以便于更加贴近实际,更加有利于跨境电商的发展。
从总体上讲,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管理,规范跨电商从业者的行为,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方向十分正确。需要注意的是,一项新政的出台,必须要让企业和经营者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条件准备。在此基础上,再推出新政,而不是一推出是问题一大堆。对跨境电商新政来说,既然已经做出“一年缓冲期”的决定,那就一定要在缓冲期内解决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避免一年后问题重现。到时候,就很难再作出缓冲的决定来了。这也是电商与传统商业不同的地方,或者说是比较先进的地方、难度大的地方。
通知明确,在过渡期内,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所以做出如此调整,是因为新政实施后,海淘普遍陷入了“通关单绝境”,相当一=部分跨境电商无力满足通关单需要,大幅下滑,有的甚至无法维继。据相关机构提供的数据,在4月8日至4月15日之间,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和65%。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现象可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跨境电商陷入困境是必然的。
也正因为如此,面对新政实施后对跨进电商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有关方面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决定设立“一年缓冲期”,是及时的,也是实事求是的。虽然有朝令夕改的嫌疑,但比起强行实施来,正面作用还要远大于负面影响的。
现在的问题是,眼前的难题解决了,一年以后怎么办?要知道,有关方面确定的是“一年缓冲期”,一年缓冲期到后,新政还是这个新政,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仍然可能出现“通关单绝境”。除非电商们在一年的缓冲期内,把新政所需要的各种通关资料备齐。否则,今天的问题仍然会在一年缓冲期重演。
很显然,一年的缓冲期,对从事进口业务的电商以及政府职能部门来说,都是一次十分严峻考验。就进口电商来说,能否按照新政要求,将各项通关的资料、手续、文件等准备好,将直接决定一年缓冲期到后企业能否继续生存下去。否则,就只能被淘汰;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正面清单所规定的通关手续,假如企业很难办到,或者说压根就办不到,至少是绝大多数企业办不到,又当怎么办。否则,会导致绝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生存不下去,从而影响居民的创业热情。
这也意味着,在一年的缓冲期内,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职能部门,都需要做大量工作。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双方的工作量,并达到最佳的政策效应。在这一年的缓冲期中,企业应当主动到政府职能部门去了解政策的运行和可能存在的调整情况,以便于及早掌握信息,为一年后新政重启做好准备,避免束手无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缓冲期内,把与国外企业的供应链建设好,以便于新政实施后,不仅供货渠道不会受到影响,相关的通关手续也能比较方便地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当广泛深入到企业,了解企业对新政的意见和想法,特别是手续十分复杂、政策障碍很多、矛盾十分尖锐的通关手续,一定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确实绝大多数企业难以办到的,就应当对新政做出调整,避免给企业生存带来压力。
在此基础上,要对缓冲期内企业的行为、运行情况、负担等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和分析,在一年缓冲期到后,对政策进行全面的修改与调整,以便于更加贴近实际,更加有利于跨境电商的发展。
从总体上讲,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管理,规范跨电商从业者的行为,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方向十分正确。需要注意的是,一项新政的出台,必须要让企业和经营者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条件准备。在此基础上,再推出新政,而不是一推出是问题一大堆。对跨境电商新政来说,既然已经做出“一年缓冲期”的决定,那就一定要在缓冲期内解决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避免一年后问题重现。到时候,就很难再作出缓冲的决定来了。这也是电商与传统商业不同的地方,或者说是比较先进的地方、难度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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