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毅智:电商征税 征与不征这是个问题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0-26  浏览:72  海淘人物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已经争论很久的网店不纳税可能要进入倒计时了。据称,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目前我国多家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对电商是否征税,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维持了很久。其中讨论的主要矛盾点是税收公平,这个老生常谈却的话题。不少实体店都指出,实体店照常缴税纳税,而网店因其特殊性,同等条件下可以少缴或不缴税款,免不了要叫嚷偏心,以不公平竞争喊话。税收不公平的论调,乍一听似乎有理,实则另有千秋。先从上面提到的税收公平说来。从表面上看,同样的商品买卖,实体店的价格高,税负重,网店则相反,显然不公平。但是,这只是从商家的利益得失角度来考虑。从整个电子商务的资本配置来看,电子商务平台门槛较低,资本的流入很容易,但是资本流出很难,这也是为何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入烧钱大战、补贴之争的一个原因。而传统商家很少遇到这样的困境。根据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税收总收入为6.4万亿元,其中电商的占据比例比较小。而且网络零售量在整个社会零售总额中的占比也仅有7.8%。所以网店或电商还在发展阶段,与已历经千年的传统经营模式,不可同日而语。就C2C网店而言,仅淘宝商城一家电商平台就有千万家,若加重税负负担,上千万家网店的经营则会难上加难,影响发展。是否征税的判断标准,并不是商家的利益得失,而是整个行业甚至社会的资本流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税收中立原则,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亚当·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是税法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税的征收不应着眼于某个特定对象或者群体。仅仅因为均衡税收,说服力不足。当然,完全杜绝电商征税也是不可取的。不得不承认的是,电商征税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潮流,一个必然的趋势。电子商务
海客讨论(0条)

头像

0/300

微博发布

部分图片内容来自于网友投稿

1113.48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