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磊:网购已享尽税收红利应实体店应一视同仁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08  浏览:24  海淘人物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网购市场已享尽“税收红利”而做大,电商和实体店应一视同仁。在他看来,C2C年销售额将近1万亿元,并对实体经济尤其是现有零售业为代表的流通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今后,出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应该对电商和实体店基本上实现一视同仁。而从行业规范大方向上看,对网店尤其是向淘宝网店征税是有必要的,否则对于B2C企业以及线下卖家而言并不公平;另一方面,对个人网店征税后,也有利于促进C2C领域的优胜劣汰,使“无良商家”难以生存,并将网购呈现出来的许多问题落实到每个责任人。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征税预期再起网店纳税不宜一刀切》在沉寂了一年多后,网店征税的传闻再次传出。近日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研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已经争论很久的网店纳税或将进入倒计时。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前包括京东、苏宁易购、当当网、1号店等的10余家第三方平台型B2C电商,其卖家均已工商注册,并正常纳税。而淘宝网、拍拍网等C2C平台上的中小卖家,个人招商对象只针对年满18周岁的中国大陆公民,绝大部分为个人网店,没有纳入征税范畴。而接受导报记者采访的淘宝店主则认为,在利润已经非常低的情况下,如果对网店征税,除了提高售价外,可能会退出。业内人士指出,C2C征税阻力颇大,C2C平台仍是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若一刀切地进行限制,很可能会带来较大的社会问题。征税传闻再起早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在批复全国“两会”有关电子商务征税的提案时表示,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调研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并将从中总结出规律性的、共性的问题,进而归纳、统一到《税收征管法》中。随后的2011年6月,武汉市国税局开出了国内第一张网店征税单,向淘宝网上一家名叫“我的百分之一”的店铺征税430多万元。据称,在武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2013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这被认为征税将在网店中普及。同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研究调研电商征税的具体措施,消息的年内有可能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之后官方辟谣称征税不会很快出来,更没有具体时间,一年内征税的说法并不属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较2012年的13205亿同比增长42.8%。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4%,而该值在2012年仅为6.3%。据粗略测算,整个C2C网店,仅淘宝就有上千万家,C2C商家全年未缴税金额或达百亿元。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网购市场已享尽“税收红利”而做大,电商和实体店应一视同仁。在他看来,C2C年销售额将近1万亿元,并对实体经济尤其是现有零售业为代表的流通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今后,出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应该对电商和实体店基本上实现一视同仁。而从行业规范大方向上看,对网店尤其是向淘宝网店征税是有必要的,否则对于B2C企业以及线下卖家而言并不公平;另一方面,对个人网店征税后,也有利于促进C2C领域的优胜劣汰,使“无良商家”难以生存,并将网购呈现出来的许多问题落实到每个责任人。一刀切或将引发闭店潮对于网店征税,导报记者随机采访了10多个淘宝小卖家,所有店主都表示,一旦征税,宝贝的售价肯定要提高,甚至不排除闭店的可能。淘宝网店“丑丫呀”店主陈玲玲表示,淘宝网店很多都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毕竟利润很低,如果全部征税,即使税率为20%,也是巨大的压力。“我们肯定会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这样会使网上商品失去价格优势。而自己承担的话,压力太大,甚至有可能闭店。”另外一家淘宝店的店主黄占芳经营着一家服装店,她表示:“像我们这样的小本买卖,税收将给我们增加不小的经营成本,我必须通过提高商品价格来缓解压力。”按照她的说法,店里衣服品种不多,每个月会花几千元用来进货,利润率很低。“衣服涨价后,将会失去一大部分顾客。”“如果对网店征税,对平台方、卖家的打击很大,因为现在网店主要具有价格优势,如果对网店征税,网店和B2C、线下零售商相比就没有了竞争优势。”曹磊表示,“网络税收如实行会对C店(个人卖家)冲击比较大。针对个人网店卖家,应鼓励其做大做强,征税可采用‘分等级’的方式,如在月销售额多少以上征收百分之多少的税,一定的销售额以下及刚开始创业的卖家和大学生可以免税等。这样的机制也会相对公平。”在C2C用户中,像黄占芳这样的个人电商占绝大多数。而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网上开店本可成为一种选择,而一旦对电商征税,将会使这些年轻人的创业梦破灭。对于电商征税已成未来趋势这一情况,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介绍,目前B2B和B2C都已纳入征税范围,部分办了工商登记的C2C也应缴税。但是,最具有争议的在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C2C部分。之前已经就个人网店要不要发牌照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争论,但在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未强制要求个人网店必须办牌照。“其实也是考虑到征税问题。”赵占领表示,“一些现实因素也使得对C2C征税阻力颇大,C2C平台仍是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若一刀切地进行限制,很可能会带来较大的社会问题。”有业内人士预测,对电商征税最迟在2015年底前付诸实施。而鉴于目前电子商务本身的特点及实现网上电子营业执照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性,预计对电商征税会由平台方在结算环节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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