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占领:网络虚假交易、炒信用属于不正当竞争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06  浏览:39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在接受《中国广播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虚假交易或是炒信用这类行为,去年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里面明确规定,这种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禁止。交易平台应该起到管理的职责,如果有人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有权去查处。另外,杭州最在起草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就是地方政府之间的一个规章,正在征求意见,其中也包括对这种炒作信用虚假交易进行打击。无论是中央部委的立法,还是地方政府的一些立法正在的逐步完善,但是未来更多的要靠交易平台配合,靠执法部门去严格执行来解决这个问题。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网购遭遇虚假交易如何维权》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双11、双12的网购狂潮过后,有不少消费者反映,遭遇到假签收、假发货、假好评等虚假交易,权益受损维权难度大。接下来,我们结合消费者的几个案例给大家做一些维权提示。假签收:我的宝贝哪儿去了?日前,消费者张女士向我们反映说:我明明没有收到我买的书,可当当网居然发来了邮件,说商品已送达我手中,让我填写用户满意度问卷。张女士12月3日在当当网购买了该网自营的图书,其中有她儿子周末需要使用的英语教学书。12月3日,她收到当当的邮件,通知她订单已于12月3日发出,由北京成晟圆通配送,预计12月4日送达。但是12月4日,张女士并没有收到图书。12月5日早上,张女士打开邮箱,却发现当当网发来用户满意度调查邮件,说记录显示订单11354916920的商品已送达您的手中。这太奇怪了!张女士连忙打开了当当网的订单详情页面查看物流信息,结果发现她的订单物流信息的最后一项显示配送成功。不过时间是晚上23点14分。怎么可能呢,我留的是单位地址,半夜谁还会在。张女士拨打了物流的电话,结果对方告诉她,让她拨打配送点的电话咨询。她好不容易拨通了配送点的电话,对方却告诉她,他们只能查询运单号,不能查订单号。于是张女士又拨打了当当网的客服电话,结果客服人员却告诉她,他们会催问快递公司。里面有孩子明天要用的书,怎么办。张女士心里开始冒火,但接线员却态度平和地告诉她,除了帮她联系快递公司,当当网也没有办法。张女士告诉记者,在随后的周末里,圆通每天会给她打一个电话,询问是否收到货物,而她直到周一早上,才收到了快递员送来的书。广东消费者杨先生也向记者反映,他双11在苏宁易购上购买的商品,没有收到货却显示订单完成,发票已打印。催问多日后客服却告诉他没有货,可以退款。假发货:我的东西咋等不来?山西消费者秦先生遇到一件事情。他2014年10月15日上午在淘宝上拍下一件衣服,下午查看物流信息,不仅卖家已经发货而且已经签收。他感觉上当了,立即申请退款,结果17号查看时发现卖家拒绝了他的退款要求,并且强行发货,还上传了新的物流凭证。于是他要求淘宝介入,并表示他会拒绝签收,坚决要求退货。结果没想到,秦先生等来等去,没有等来快递员,再上网查询却显示已签收。我一天都在家,电话根本没有响,物流被谁签了?秦先生再次向淘宝小二投诉,但淘宝小二要求他提供他没有收到货的证明,他马上联系快递公司,快递公司配送点告诉他,当天他们的快递员根本没有给他们小区送货,但是如果要开证明只能找太原公司。秦先生又联系了物流公司,物流公司表示,货物根本没有经过该公司,不能给他开具证明。不过经过秦先生的不懈努力,最终淘宝客服还是主持了公道。假好评:店铺信誉并不那么靠谱?消费者莫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半年前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张便宜的电话流量套餐卡,当时宝贝网页上显示,该卡每月仅需10元,就可永久享受海量的流量。看到卖家信誉已经是皇冠级了,他就放心地拍下了宝贝。结果他用了仅半年,就被告知欠费80余元。莫先生打开商品链接联系卖家,结果却发现这家店铺已经关闭。这么不靠谱的店铺,它的信誉又如何能做到如此高的等级呢?据记者了解,刷好评已经是淘宝和天猫卖家的不宣之秘。今天节目的嘉宾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专家委员赵占领、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婕,和大家讨论网上交易安全的话题。罗婕律师指出,常规来说假签收进入到诉讼阶段是要看证据的,到底是哪一天签收,是由卖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即使快递有代签的行为,或者物业代签的行为,实际上并不是买主真正的签约的时间点,这种情况下,7天的时间是没有缩水的,还是可以进行相应的维权,但是相应的证是一定要保留到位。如果商品不是消法规定四类商品:易腐烂、订做、报纸刊物还有线下下载这四类产品,也不属于卖家当初你买的时候就明确告诉你,商品的特殊性质不适用7天这种退换货这种情况,即使签收以后,如果对商品不满意可以退货。消费者通过邮寄或者网络买商品,其实并没有真正看到这个商品,仅仅看到商品的文字图片,但是实际收到商品以后,会觉得有一些细微的误差,但是这种细微的误差与传统意义上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又是有差别的,所以为了平衡这种缔约双方在买卖时的信息不对等性,因此才会有网络适用的7天退货犹豫期。这是对消费者权益最好的保护。赵占领指出,虚假交易或是炒信用这类行为,去年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里面明确规定,这种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禁止。交易平台应该起到管理的职责,如果有人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有权去查处。另外,杭州最在起草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就是地方政府之间的一个规章,正在征求意见,其中也包括对这种炒作信用虚假交易进行打击。无论是中央部委的立法,还是地方政府的一些立法正在的逐步完善,但是未来更多的要靠交易平台配合,靠执法部门去严格执行来解决这个问题。罗婕表示,从实际诉讼的角度来看,新出的消法对网络购物有一个非常大力度的保障。一个是7天交易罚款权,另外一个是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有哪些,而且相应的惩罚的力度也在加大。比如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消费者不满意,也存在商品质量问题,赔偿金额可能达到三倍的金额。如果因为这些产品质量的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伤害,那么也有相应的赔付,而且还有惩罚性赔偿的赔付。提醒消费者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尤其网络交易证据取证有一定的难度,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来源:中国广播网)
海客讨论(0条)

头像

0/300

微博发布

部分图片内容来自于网友投稿

1153.52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