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曝光】三款衣服同一个货号,你的双11也有如此遭遇吗?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05 浏览:35 海淘人物
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网上买东西,但是网上的图片和寄来的包裹,有时候却并不是一回事儿。三款不同的衣服共用一个货号北京的赵先生前不久在1号店购买了某品牌的三件衣服,让他没有想到是,这三件不同款式的衣服,货号竟然一模一样。货号是一种商品编号,是商品的生产厂商对不同款的商品所标记的唯一编号,每一款商品都应只有一个唯一的货号。但赵先生买的帽衫、T恤和裤子,货号居然一模一样,这让他非常奇怪,他觉得自己可能买到假货了。于是赵先生和1号店上的商家进行联系,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承认自己销售的商品有问题。赵先生:商家给我的回复是,保证衣服是真的,让我踏踏实实地穿。如果衣服是真的,怎么可能三个不同款式的服装,货号居然都是一样的呢?但是商家拒不承认衣服有问题,这让赵先生非常无奈,于是他又找到了1号店的客服反映情况。赵先生:1号店给我回过电话,并没有跟我说过任何赔偿,退货问题,只是跟我强调这个产品是真的,之后就不再给我回复了。三件不同款式的服装,货号为什么一模一样?对于这个问题,商家和1号店都没有给赵先生进行更多的解释。在这家服装品牌位于北京西单的专卖店里,我们的记者也向销售人员进行了咨询。专营店销售:不可能,咱家没有整套的,(每件衣服)代码不一样。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这个服装品牌经常被人假冒,一些不法商贩按照款式生产出衣服之后,再贴上假商标,甚至还能提供专卖店的购买证明,这样的全套造假手段,让消费者防不胜防。销售人员介绍说,在淘宝就能很容易买到他们这个品牌的衣服吊牌。果然,记者在淘宝网上看到,真的有人在公然销售这个品牌的衣服吊牌,还有购买单据证明。同一件衣服 吊牌货号与衣服货号不一致北京的另一位消费者徐先生,前不久也遭遇了和赵先生一样的经历。他同样是在1号店,买了4件这个品牌的衣服。这是四件款式完全不同的衣服,应该有4个货号,但徐先生惊讶地发现,只有两个货号。徐先生:这两件不同的衣服货号都一样,另外两件也一样。不同款式的衣服,货号居然一模一样;更奇怪的是,徐先生发现,同一件衣服,吊牌上的货号和衣服里面的货号,竟然又完全不同。按照常理,同一件衣服,吊牌上的货号和衣服里面的货号,应该是同一号码。网购买到假摄像机家住湖北武汉的段先生于9月20日在淘宝网一个名为禾瑞数码的淘宝店购买了一款佳能 HF M40闪存式摄像机,3天后,当段先生收到包裹时却发现,自己收到的摄像机并不是当初要买的那一款。段先生:给我发的盒子是HF40,但是我买的是HF M40。段先生立即联系了卖家询问情况。记者:他说没问题?段先生:对对,让我把机器拆开,盒子里面拆开了。段先生经过再三核实,卖家坚持说机器没问题,于是段先生就放心地拆开了机器。没想到,里面的机器并不是HF M40,而是HF40。段先生:我在官网里看了一下HF M40,外形都长得不一样。段先生只好向佳能的官方售后求助。段先生:我打佳能的官方客服电话,他们告诉我去哪里可以鉴定,然后我就把机器直接寄到佳能的官方售后中心,大概过了半个多月,他们把机器加一个鉴定报告寄给我了。段先生原本以为快递来的新机只是型号和自己当初拍下的不符,没有想到,佳能官方出具的检测结论竟然显示这台摄像机是假货。直到11月14日,当初段先生购买商品的页面和链接依然存在,段先生怀疑,卖家仍然在售卖假货。网购产品抽查合格率仅七成电商平台存在假货的问题,很早以前就引起了国家多部委的关注。2011年,商务部、工信部等九部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网络购物侵权、假冒行为。并且要求浙江、上海等地有关部门督促淘宝网、易趣网和拍拍网开展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的要从严处理,甚至停止其网站接入服务和域名解析服务。2013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一些经营者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并加强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对通过对电子商务集中促销活动情况进行虚假宣传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查处。2014年10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网络市场促销行为行政指导约谈会,召集了十家知名电商,对网络促销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要求。会议强调,从业者要努力做到依法合规、公平竞争。2015年双十一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提醒,提醒电商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商品信息真实。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对网购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网购产品质量合格监督抽查的合格率仅是71.3%。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我们整个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是91.1%,网购产品的监督抽查的合格率要比这个低二十个百分点,二十个百分点的问题在哪里?现在因为它的成本很低,办企业的成本很低,一个办公室就可以是一个工厂,一部手机就是一个网站,它创业的成本比办厂的成本低,有些不法商人或者不法分子要在质量上面搞假冒伪劣,成本也低。买到假货可拨打12365举报记者在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为了加强电商领域的执法工作,打击电商售假行为,早在2013年底,他们已经在杭州设立了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12365举报指挥中心。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办案督查处处长余政:请一些志愿者参与到神秘买样,有资质的国家质检机构来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形成一些证据包,按照协查规范发送到各地的质量监督稽查执法机构,由他们进行调查处理。余政处长告诉记者,今年,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对双11期间电商的执法监督工作提早加以准备,早在今年8月份,他们就已经开始对主要的电商平台的违法线索的进行摸排,11月初为了引导网购合理消费,部署开展了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活动。余政:第一是加大对电商消费品违法线索的摸排,第二是加大电商违法案件的执法查处,第三是加强对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地区的排查和数据分析,第四发出了一些消费警示。余处长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买到假货,可以拨打12365电话或者登陆12365网站进行举报。余政:通过公共网络查询,也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查找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通过这些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可以对消费者怀疑有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中消协:电商售卖假货属欺诈2016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启动了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平台,京东、淘宝、唯品会等17家电商企业,已承诺加入。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告诉记者,消费者遇网购纠纷,可以就近投诉到消协组织,消协组织就会将投诉信息录入系统并反馈给相关电商平台,电商平台会进行退赔等处理,无法和解的案件则将交由消协组织处理。2016年一到三季度,中国消协者系统共受理了有关经营者欺诈行为加倍赔偿的案件是1187件,涉及的加倍赔偿的金额是318万元。张德志说,电商售卖假货属于欺诈行为,新消法对不法电商售卖假货的行为有明确的罚则。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 张德志:如果(经营者)经销的是假冒伪劣商品的话,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就有权向经营者主张索赔,按照我们新消法的第55条规定,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可以有权要求商家所经销的商品的价款三倍进行赔偿,也就是俗称的一加三倍赔偿,最低如果不能到500元的话,消费者还可以主张500元的赔偿主张。张德志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怀疑自己购买到的商品是假货,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主动和商家取得联系。张德志:消费者如果买到了疑似假货,首先可以向经营者提出主张争取和解,如果和解不成的话,双方对这个产品本身存在争议,最好是双方签订鉴定协议,向有鉴定权的机构提出申请做鉴定,如果不成的话向案件受理机关申请,由案件受理机关指定鉴定,防止出现消费者单方送检,最后经营者不认可的情况,这样消费者的损失可能还会加大。律师:电商要求消费者提供假货证明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尽管新消法对电商售卖假货的行为,有明确罚则。可是当消费者购买到的疑似假货时,电商往往要求消费者自行鉴定,提供假货证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电商的这一行为是很不负责任的。律师 邱宝昌:如果明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是假的、不合格的,还去要鉴定结果,实质上是给消费者增加了维权时间和费用成本,鉴定结果如果是不合格,你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你的信用大打折扣,你的损失更大。经营者作为商品的销售者,对商品是明知的,非要有正式鉴定结论才去搪塞,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多年从事消费维权案件的岳屾山律师告诉记者,电商售假的行为不仅仅是单个买家要承担责任。电商平台也应尽到相关义务。这一点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律师 岳屾山: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要求,这些平台应该建立起消费维权的机构,也就意味着它要建立起一个调解机构,一旦出现纠纷,能够帮助到消费者,也能帮助到经营者,三方调节解决纠纷,这是节省消费者维权成本的一种手段。还有一种是,它要建立自律机制,除了消费者出现问题帮助解决之外,它自身还要对商家、商品,有自律、自查。邱宝昌律师告诉记者,2013年12月,《电子商务法》已经启动立法,这部法律一旦实施将更好规范电商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邱宝昌:这里面对欺诈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电子交易的证据问题,支付安全问题,品质保障问题,都有相关的处罚规定。我相信电子商务法的通过和实施,会更好规范电商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这种交易的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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