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占领:征税需一视同仁 电商不应例外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03 浏览:34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就“电商征税”事件采访时表示,尽管《意见》本意是扶持新业态,支持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但在表述上却有些问题。有经营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税务部门应该一视同仁,特意将电商等新业态拎出来,反而不是依法行政。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税务叫停“新业态纳税评估”》因“地税约谈天猫商家”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商收税事件,或将暂时淡出公众视野。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的《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到,“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电商、互联网+)等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这也被看做是税务部门的一次表态:电商征税在年内将暂缓。不过在法律界人士看来,从长远来看,向包括个人网店经营者在内的电商从业者征税是大势所趋,但为了平衡税收与鼓励创业,有关部门可能会采取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措施来进行权衡。网店征税缓行近日,网上盛传河北、江苏、上海、桂林等多地税务部门要求天猫商户补缴税款。与此同时,也有消息称,“全国一些沿海省市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一名电商从业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各地税务部门的约谈主题多是“对电商企业进行纳税评估”,这一行为在《意见》出台后被叫停。《意见》中明确表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过,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意见》本意是扶持新业态,支持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但在表述上却有些问题。“有经营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税务部门应该一视同仁,特意将电商等新业态拎出来,反而不是依法行政。”杜绝违规收税与此同时,国税总局还提到要坚决杜绝违法收税,严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收“过头税”、空转、转引税款、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有电商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针对电商企业的“提前征税”和“突击征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为尚处于探索期的新业态,各种O2O产品——如外卖服务、上门服务的税收更处于灰色地带。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电商不同模式经营主体不同,导致了具体企业之间纳税要求的不同。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领域还没有较为完整、统一适用的税收政策,因此,在征税过程中会有违规收税甚至是对个别企业违规减税的现象存在。对此,洪涛建议,应对不同性质的电商制定与之适配的税收规则和流程,分门别类,把控好界限。征税后有望减免洪涛认为,国家暂时不对网店和微商征税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无奈之举。除了贸然征税可能会阻碍新兴行业发展外,对零散的电商、O2O企业征税的技术条件也不成熟,很可能出现税收成本大于税收所得的情况。不过,在电商逐步成为主流消费渠道的背景下,业内普遍认为征税是大势所趋。赵占领认为,目前多数B2C商家和部分完成工商登记的C2C商家都已经纳入税收体系,业界关于“电商征税”的争论主要集中于无营业执照的个人卖家。从《意见》内容来看,至少年内国家尚不准备对C2C收税,但从长期来看征税是趋势。“但在具体的税收额度上,政策肯定会进行权衡,通过减免、优惠措施来平衡税收和鼓励创业之间的天平。”《意见》中也提到,“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根据商务部统计,去年我国网络零售规模超2.8万亿元,在社消零售总额中占比达到10.6%。以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为代表的传统零售从业者,认为大量网店不缴税,已经危害到依法足额纳税的实体零售商。不过有电商从业人士认为,电商的“偷漏税”问题在舆论引导下遭到刻意放大,一方面包括京东、阿里在内的大型电商和平台均依法纳税,数据显示,去年京东纳税额达46亿元,阿里巴巴纳税额达109亿元;另一方面,目前国家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而九成以上中小卖家都符合免税政策。(来源:《北京商报》 文/崇晓萌 南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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