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笋:《指导意见》抬升互联网金融门槛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02 浏览:20 海淘人物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珠宝贷总裁李笋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对《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表达了3点看法:一是它将进一步鼓励资金、资源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一方面有利于整个市场及企业的规范化发展,另一方面也抬升了互联网金融的创业、从业门槛;二是伴随指导政策的落地及未来监管细则的出台,草根金融凭借高利率等特征野蛮增长的态势将告一段落,劣币驱逐良币的场景日渐式微,一大批缺乏实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被加速淘汰,而拥有强大资本背景及团队优势的企业将迎来高速发展,尤其是在细分市场拥有独到特征的互联网企业,差异化优势将更加突出;三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优胜劣汰及健康发展,一批优秀的企业也将如同《指导意见》所指出的那样,“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融资”,成为公众公司。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网上投资理财更安心了》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划分了各个互联网金融形态的监管职能部门。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发布文件规范、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意味着今后投资者在进行网上投资理财时,能够更加安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指导意见》是我国官方发布的第一个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和框架安排,以这个文件发布为起点,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时代,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将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指导意见》规定,互联网支付和网络借贷分别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此外,《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即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钱海利认为,让互联网金融创新有法可依,有利于行业秩序维护,特别是P2P的野蛮生长、乱象丛生现象将有所改善,能减少平台跑路、非法集资等问题发生,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其同事陈莉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难产许久,政策一出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是一大利好。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为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打开了大门,发展之初问题颇多,需要市场驱动的同时也需要政策的助力,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微贷网CEO姚宏说,《指导意见》对一直以来在云雾中行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是一种“拨开云雾见日明”的鼓舞;对P2P行业而言,更是一个利好消息,避免了劣币驱良币。有了行业划分和监管之后,相信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一定能够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有利于行业整体风险程度降低和可控。“目前出台的指导意见仅仅是个开始,我们期待银监会在不久的将来能为我们带来更具体、可参考的法规和细则。”他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俊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会加速推动P2P行业倒闭潮的来临,推动行业净化,银监会的监管意见则会更严厉,能够引导行业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他说:“指导意见出台,银监会的监管细则也会随之来临。银监会的监管细则会更严厉,能够引导行业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对《指导意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珠宝贷总裁李笋解表达了3点看法:一是它将进一步鼓励资金、资源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一方面有利于整个市场及企业的规范化发展,另一方面也抬升了互联网金融的创业、从业门槛;二是伴随指导政策的落地及未来监管细则的出台,草根金融凭借高利率等特征野蛮增长的态势将告一段落,劣币驱逐良币的场景日渐式微,一大批缺乏实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被加速淘汰,而拥有强大资本背景及团队优势的企业将迎来高速发展,尤其是在细分市场拥有独到特征的互联网企业,差异化优势将更加突出;三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优胜劣汰及健康发展,一批优秀的企业也将如同《指导意见》所指出的那样,“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融资”,成为公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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