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占领:外卖O2O法律监管存滞后性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01  浏览:51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就“外卖O2O配送”问题采访时认为,要厘清外卖平台与接入餐饮商家的关系,外卖O2O平台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平台,而餐饮商家则需要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中包括餐饮食品的生产制作以及外卖配送。但目前来看,并没有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平台方有义务对接入餐饮商家的审核并且负责,在这方面监管法律就存在一定滞后性。此外对于自建物流体系的外卖平台如何去监管,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空白。去年,上海出台了一份“关于网上外卖平台监管管理办法的意见”,外卖平台需要加强对接入商家的管理力度。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外卖O2O配送资质存隐患缺乏监管细则》近日有媒体披露,美团等外卖O2O合作商家时常存在食品安全及无照配送等问题。对次,美团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相关配送资质方面,美团外卖也希望有关部门给一个比较明确的规范。“饿了么”相关负责人则向南方日报回应称,“饿了么”是目前网络订餐平台中唯一拥有相关执照的外卖O2O平台。易观智库分析师刘旭巍认为,配送问题暴露会促进相关政策出台,给有资质的平台发放配送牌照。知名IT律师赵占领表示,并没有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平台方有义务对接入餐饮商家的审核并且负责,监管存在一定滞后。配送监管细则待明确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传统餐馆,对新兴的外卖O2O平台并没有明确的证照要求或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此,美团外卖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相关配送资质方面,美团外卖也希望有关部门给一个比较明确的规范。”记者查阅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面显示美团外卖、到家美食会、美餐网等大部分企业经营范围是互联网技术,并无餐饮相关配送业务,只有“饿了么”的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流通一项。作为对比,麦当劳的工商信息中,经营范围明确表示有“餐饮配送”。“饿了么”上述负责人表示,事实上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还是个新兴事物,尚未有明确的监督管理办法。易观智库分析师刘旭巍认为,此次外卖O2O配送问题的暴露,无疑会促进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但是不会“一刀切”。首先,外卖市场不像专车打车软件那样涉及到人身安全性,监管不会反应那么快。再者,外卖市场并不是很大,只是这两年互联网企业以及大量资本进入,外卖O2O市场快速扩张,从而产生的问题也随之受到大众关注,相关政策还没及时跟上。加强对商家的审核追责知名IT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要厘清外卖平台与接入餐饮商家的关系,外卖O2O平台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平台,而餐饮商家则需要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中包括餐饮食品的生产制作以及外卖配送。但目前来看,并没有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平台方有义务对接入餐饮商家的审核并且负责,在这方面监管法律就存在一定滞后性。赵占领还表示,此外对于自建物流体系的外卖平台如何去监管,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空白。去年,上海出台了一份“关于网上外卖平台监管管理办法的意见”,外卖平台需要加强对接入商家的管理力度。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已经在食品卫生领域颁布了诸多法律规定,但却没有真正实施。2015年3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并增加对网络食品交易进行规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易观智库分析师刘旭巍则指出,大部分外卖O2O平台的配送还是合作商家工作人员,少数平台建立了自己的物流团队。此次配送问题的暴露会促进相关政策出台,给有资质的平台发放配送牌照。
海客讨论(0条)

头像

0/300

微博发布

部分图片内容来自于网友投稿

1178.07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