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包邮”定义有变!又添两大“限制买家行为”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01 浏览:39 海淘人物
1月9日消息,淘宝网对《淘宝规则》中包邮及限制买家行为相关规则变更作出了公示通知,更新了包邮定义和限制买家行为内容。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17年1月17日正式生效。电商在线记者了解到,包邮定义有了新的变化,从原来的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变为指卖家就所售商品承诺在其指定的地区内向买家承担首次发货运费。而所谓的首次发货的运费,是指包邮商品第一次发出所产生的运费由卖家承担。如包邮商品因退、换货产生的邮费,则需参照《淘宝争议处理规则》处理。同时,在卖家关心的首次和首重两者关系的理解上,电商在线记者了解到,首次并不等于首重。根据最新的公示内容,无论商品重量是多少,包邮商品卖家均应承担全部首次发货的运费。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在限制买家行为上又重新增加了两项措施,一共包括禁止淘宝会员收藏商品、添加购物车、购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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