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磊:交通部专车新政不是互联网+是互联网-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28 浏览:38 海淘人物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表示,交通部所发布的内容与国家大力倡导的用互联网思维、技术来治国理政、服务群众相佐。不是互联网+反而是互联网-。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交通部专车新政出台是进还是退?》近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1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业界的广泛讨论。有相关公司认为,该征求意见稿体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政府管理部门开放、包容、创新的管理理念和发展思路,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更多的还是持反对意见,认为在中央多次提出互联网+、共享经济的情况下,将专车按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模式去施加约束,这是不合理的。弥补监管缺失专车出现已有1年多,在这段时间里,由于各大专车平台存在各种高额补贴,专车司机能获利,且专车服务又好,用户体验佳,因此发展十分迅速。但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也层出不穷,如安全隐患等。被看作是针对专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弥补了这一领域没有国家监管的缺失。对此,行业分析人士姜伟超表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首先是基于互联网特别是以滴滴出行等为代表的O2O新模式的快速发展为前提的。目前中国的互联网约车服务已深入人心,其趋势无法逆转;其覆盖范围广泛,用户群体庞大。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是顺利成章的事情。其次,互联网约车服务一经出现,便与传统的出租车行业产生了利益碰撞,且这种摩擦与碰撞呈现愈演愈烈之势,新旧模式矛盾激增,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规划和定性,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同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是新旧模式、既得利益者与新进入者间力量博弈的结果。相信政府部门充分考量了其中的各种利害关系,比如传统出租车从业人员利益的保护,互联网行业的支持与发展等。姜伟超表示。互联网分析师于斌表示,这是出于规范出行市场的目的。由于专车不合法身份,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出租车抵制专车的事情,因此,为了稳定市场,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也是迫在眉睫。实际上,专车的出现已对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全国不少地方的出租车司机对于专车有很大的抵触情绪,认为专车抢了他们的饭碗,同时给他们所在的行业造成了毁灭性打击。因此有分析认为,此次交通部大力干涉专车领域,也是出于平衡利益的角度考虑。不过这种平衡方式,显然对专车来说不是很公平。但该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无疑将长期以来陷于身份不明、合法性堪忧的专车一举拉出了灰色地带,统一监管,为传统出租车与新兴的网络约车服务的融合发展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随着专车合法化的靴子的落地,有评论指出,这将是世界上第一个认可专车、规范专车的法规,在许多市场化国家明令禁止专车的环境下,我国在国家层面予以认可,体现了政府对创新的鼓励和包容。违背互联网+精神对于即将到来的专车新政,各大专车平台都表示了积极的态度。来自滴滴公司的官方表态是: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互联网+专车’的合法地位和市场创新。滴滴公司将从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满足百姓美好出行需求的角度出发,在充分吸纳专家意见、业界诉求和广大司机、用户意愿的基础上,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神州租车CEO陆正耀认为:交通部专车新政总体是好事,大家能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有序竞争,对行业健康发展和用户权益保障等方面,都是有好处的。但这种表态很可能不是真心的。一位滴滴员工在个人的朋友圈中这样写道:中国本可以在如何监管专车这一世界性新难题方面走在前列,有所作为。现在却在拿着一手好牌的情况下自动弃权,开启了时代的倒车,不由得令人扼腕。该员工之所以发出如此感慨,是因为在征求意见稿中,交通部对专车经营者、专车运价等提出了各种限制措施,比如私家车必须注册为出租客运车才能从事专车运营服务;专车运价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要在服务品质、价格上与普通巡游出租车拉开差距。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表示,互联网约租车平台本身是互联网企业,现在交通部想要将其按照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模式去施加约束,显然不符合互联网+的时代背景,这对于互联网约租车行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扼杀。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交通部所发布的内容与国家大力倡导的用互联网思维、技术来治国理政、服务群众相佐。不是互联网+反而是互联网-。该征求意见稿不是互联网约车平台所希望的最终结果,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互联网+专车’模式的优点受到了极大的抑制。姜伟超也认为。于斌则表示,该征求意见稿会使专车市场无法将目前的状态持续下去,用户习惯会发生改变,更多的专车司机会放弃再开专车,市民出行自由选择受限。易观智库分析师张旭分析认为,虽然说专车行业存在诸多问题,亟须制定政策规范其服务,如服务标准或者准入标准等,但该征求意见稿显然有些矫枉过正的。张旭表示,可以放开对私家车作为专车的管制,让共享经济真正能够在中国得到成长。专车发展是比较快,也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相关政策予以引导和规范,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应下放更多权力给专车平台和运营企业。政府只需要提出一个大方向,剩下的就让专车平台作为责任主体去执行就好了。对拼车留有缺口不过对于网络约租车来说,也不全是坏消息。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出租车管理处处长王秀春就表示,网络约租车作为新兴业态,在新形势下需要更多的探讨,同时征求意见稿对顺风车和拼车,是留有缺口的。王秀春之所以这么说,源于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九条。该条提出,不以盈利为目的顺风车和拼车,车主和乘客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出行方式,不适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程世东表示,征求意见稿第一次从国家层面提出顺风车和拼车的概念,意味着是一种积极的态度。按照成本分摊的原则来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比较合理的。管理办法中提到,禁止以拼车、顺风车的名义来进行经营行为,这也是应该的。张旭表示,对拼车来说,征求意见稿确实是留有缺口的。因为其主要针对约租车的运营行为。拼车并不属于运营行为,而是公益行为。拼车乘客应该给司机补偿,但所付出的价格不应该让司机牟利,打着让司机营利的旗号的拼车实际上并不是真拼车。拼车只是成本的分摊,比如油费等。只不过需要中介平台来帮助共享者和被共享者之间建立联系。姜伟超表示,顺风车、拼车与专车模式有着极大的不同。顺风车、拼车源于人们彼此间的分享互助,一些部门已对此种模式予以肯定。如果说这是对顺风车和拼车手下留情,倒不如理解为对互联网精神及互联网模式的网开一面。于斌表示,一刀切不是规范专车市场的正确途径,反而会适得其反。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是循序渐进,将这个已培育好的交通环境规范化管理,给予更大的发展空间,让绿色、自由出行成为常态,为市民做好更优质安全的服务。
部分图片内容来自于网友投稿
0/300
微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