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磊:京东举报阿里 只是“挠痒痒”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01 浏览:23 海淘人物
摘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半岛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京东举报阿里扰乱市场秩序只是挠痒痒,即便处罚也是不痛不痒,要打破互联网领域的垄断,还要靠《反垄断法》进行制约。曹磊认为,不仅要限制市场地位垄断,还要限制价格操刀行为、并购行为的垄断。下面是曹磊观点:第一,京东反击手段有很多,既要靠自身实力、平台吸引力、补贴优惠政策等市场手段来竞争,更要依靠行政举报投诉、媒体曝光和舆论监督手段赢得广泛民心,还要相信法律依托专业律师发起司法诉讼来维护自身利益、卖家利益、用户利益、市场公平。第二,要打破互联网领域的垄断,要靠《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不仅要限制市场地位的垄断,还要限制价格操作行为、并购行为的垄断。当然,京东作为受害企业也没有很好地提醒执法者,用来维护自己利益。那些扰乱市场秩序,只是挠痒痒,即便处罚也是不痛不痒。放在国外,一个反垄断法胜诉,就足以让垄断巨头破财几百亿美元,终身牢记教训,从此懂得遵纪守法,对法律充满敬畏。第三,打破垄断要利用好的《反垄断法》,不仅我们的企业需要利用好这把尚方宝剑,我们的监管执法部门更要有所作为,不能缺位,碌碌无为也是失职渎职的表现。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京东举报阿里逼商家"2选1" 阿里:让消费者来选》双11网购节未到,市场上的火药味就十分浓厚了。11月3日晚,京东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称,近日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损害了商家的利益。阿里则回应称,竞争的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让消费者选择。不过,京东4日表示,阿里说的是让消费者选择,但实际不让商家自由选择其他平台搞促销,是在限制消费者选择。京东:阿里扰乱市场秩序在多次提及友商胁迫商家站队之后,京东最后点出了阿里的大名。11月3日晚间,京东公布的信息称,近期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11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如果参加天猫双11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11主会场活动,对于已经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则要求商家直接退出,否则会在流量和资源位等方面进行处罚或制裁,导致商家无法正常参与其他电商平台的双11促销活动。京东公关总监康健强调,证据皆由商家提供,能够提供的内容都已经在公告里提及了。京东认为: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行为,使得在其他电商平台上购物的客户无法享有公平的促销优惠,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干扰品牌商家在其他电商平台的营销和推广。京东集团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最终让消费者选择阿里巴巴也不甘示弱。天猫双十一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11月4日表示:我们将继续扩大在价格,快递速度,售后服务的领先优势,并在商品品质优势上,持续超越自己和客户的期望。市场需要公开公正的阳光下的竞争,做企业需要直面现实的担当和勇气。芳娅针对京东的举报打了个比方: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对此,京东称阿里巴巴在混淆视听,还表示阿里的行为是在限制消费者选择。阿里针对京东的举报回应称:天猫品质更真、服务更好、价格更低、物流更快,是企业实力的自然结果。任何竞争都要直面现实不转移话题,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中原因。最终解决方案让消费者选择。天猫某工作人员认为,市场竞争的事情应该让市场选择。一会举报这个,一会举报那个。这个市场竞争的事情就是应该让市场选择。对于阿里巴巴的回应,有分析认为,该回应其中隐含着一层意思,这些商家之所以放弃京东选择天猫,还是因为天猫本身的实力受到认可。记者就上述事件向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求证,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待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做回应。专家:强迫二选一违法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如果电商平台以自身的市场优势强迫商家二选一,那么确实涉嫌违法。一是《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规定,不能利用市场的支配地位来限制竞争,包括限制交易和拒绝交易。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平台要求二选一也是违反《反垄断法》的。在这场两大电商巨头的市场争夺战中,缺乏话语权的小商家成为最受伤的群体。赵占领认为,这可能影响正常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商家可能会基于平台方的不同支持政策来做一些选择,这样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平台方面限制了商家的选择权,对商家来说确实是存在一些权利的侵害。针对阿里巴巴方面的回应,京东11月4日再次表态称,阿里仍然没有就核心问题,也就是是否强迫商家选择作出解释。并表示,阿里说的是让消费者选择,但实际不让商家自由选择其他平台搞促销,是在限制消费者选择。岛城知名律师单正国表示,京东若能提供相关协议即可证明阿里扰乱电商市场秩序,或者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有商家因参与非天猫平台的双11活动而受到阿里的处罚,如屏蔽流量、屏蔽页面、关闭账号等,才可证明阿里扰乱电商市场秩序。点评:二选一伤害消费者长期价格战下,电商行业价格已探底,如今的纠纷与当年传统商超卖场的品牌争夺极为相似。全行业已无技术壁垒,挟品牌以令消费者成为竞争武器。亿邦动力网首席知识官叶志荣表示,由于电商技术门槛的降低,行业竞争模式出现向传统零售竞争方式的倒退。像以前的家电卖场国美苏宁就是这样,你这个品牌进入国美就不能去苏宁。叶志荣认为,这种竞争模式说明天猫、京东这种平台电商渐渐变成了另一种传统渠道。面对两大巨头的竞争,渠道有限、缺乏话语权的中小型商家往往损失最大。有的商家不仅双11备货计划被打乱,长远来看,品牌也丧失了多渠道发展的机会。岛城互联网人士磐石之心认为,现在电商平台已经日益多元化,而且除了阿里巴巴外的其他平台增速极快,带动了大量的就业,拉动了内需,这是政府喜闻乐见的,也是商家们、消费者喜闻乐见的事情。有更多的平台可以做生意,有更多的平台可以购物,有了多元化的选择,这是好事。这也让电商平台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提高供应链管理能力、仓储物流配送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这也将推动中国电商业更良性发展,更多消费者得利。二选一在互联网时代可以,在互联网+的时代显然是行不通的,二选一最终伤害的是消费者。实际上,长期以来阿里和京东一直都在进行博弈。去年阿里和京东先后赴美上市,受到美国投资人关注,因此双方对今年双11更加重视。此外,如今消费者已从单纯关注价格向关注优质品牌转变,因此优质品牌在哪儿,消费者就在哪儿。叶志荣说。■声音别让狂欢变恶性竞争,要打破互联网垄断‘双11’购物狂欢节理应让消费者、商家甚至全社会都因此获益,虽然商业竞争在所难免,但是诋毁竞争对手、扰乱市场的方式,绝不是健康的商业心态,也不利于企业培养出世界级竞争力。青岛经济专家刘文俭表示,在双11的节点京东控诉阿里并不是第一次,除了商家的站队之争外,去年在双十一将要临近之际,阿里宣称已经将双11狂欢节和双十一狂欢节申请注册为商标,禁止其他商家使用以上商标投放广告。京东同样选择通过京东黑板报发表声明指责阿里,用威逼利诱手段给媒体和电商同业公司设置障碍,有违开放互联网精神。岛城知名律师单正国认为,市场竞争应该是自由开放的,任何限制商家或者诋毁对手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电商应该建设良好的生态,让消费者决定自己的选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分析认为,第一,京东反击手段有很多,既要靠自身实力、平台吸引力、补贴优惠政策等市场手段来竞争,更要依靠行政举报投诉、媒体曝光和舆论监督手段赢得广泛民心,还要相信法律依托专业律师发起司法诉讼来维护自身利益、卖家利益、用户利益、市场公平。第二,要打破互联网领域的垄断,要靠《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不仅要限制市场地位的垄断,还要限制价格操作行为、并购行为的垄断。当然,京东作为受害企业也没有很好地提醒执法者,用来维护自己利益。那些扰乱市场秩序,只是挠痒痒,即便处罚也是不痛不痒。放在国外,一个反垄断法胜诉,就足以让垄断巨头破财几百亿美元,终身牢记教训,从此懂得遵纪守法,对法律充满敬畏。第三,打破垄断要利用好的《反垄断法》,不仅我们的企业需要利用好这把尚方宝剑,我们的监管执法部门更要有所作为,不能缺位,碌碌无为也是失职渎职的表现。据悉,在去年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举办期间,中国博客教父方兴东认为互联网远未抵达自由、平等、开放、包容的状态,反而正面临BAT(百度、阿里、腾讯)的寡头垄断,需要对互联网并购启动反垄断审查,引起了有关高层密切关注。■发改委双11促销须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随着双11、双12促销活动临近,各网络零售企业的价格大战也即将打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11月3日表示,价监局已经公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督促、引导网络零售经营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此举旨在提醒企业共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零售更好更快发展。这位负责人表示。政府需做好价格监管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恋’上了网上购物,而网络零售企业销售又几乎都是价格已经完全放开的商品和服务。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做好价格监管,真正做到‘放管结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许光建教授告诉记者。最近几年,每次双11、双12购物狂欢过后,消费者投诉均呈现增长趋势。在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中,除去商品质量问题以外,商家虚构原价、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成为消费者重点吐槽的问题。网商口碑营销很重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在提醒书中指出,商家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许光建表示,从以往的投诉案例看,消费者与网店之间的价格纠纷,有很多都是源于电商企业为了搞营销噱头,定价行为不规范、定价规则模糊,有的甚至是故意设置陷阱,误导消费者。而此次公布的提醒书,明确要求网络零售企业要重点防止九种价格违法行为,为商家设置了一面可以对照的镜子,有利于使价格行为更加规范。提醒书指出,各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争双11、双12一年更比一年强,年年跃升新台阶。对于网络零售企业而言,口碑营销更加重要。许光建表示,在电商时代,消费者对于网店的每一个评价,都会晒在网上。电商企业加强价格自律,才能谋求长远的发展。许光建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网上购物将不再是一种时髦的生活方式,电子商务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将扮演着重要而普通的角色。在这一进程中,政府的监管也应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用好互联网技术,加大在网店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的力度。同时,也要针对网络零售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价格监管机制,既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也为网络零售企业提供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发展空间。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文/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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