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磊:目前电商行业个人卖家绝大部分没有纳税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28  浏览:91  海淘人物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电子商务主要的模式有B2B、B2C、C2C三种;从主体看,主要分为电商平台、平台注册企业和个人卖家;电商企业本身是工商注册企业,都是交税的;平台注册的商家,已纳入征税监管范畴,也在交税;而个人卖家绝大部分是没有纳税的。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电商征税,该不该?》近日,在成都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税收政策首先应该体现公平,其次是鼓励创新。一石激起千层浪,这让电商征税的问题再次成为行业热点。是否应该对电商企业征税?应该对什么样的电商企业征税?征税是否会抑制创新?电商征税的难度又有多大?一连串的问题的答案蕴藏在复杂的事实中。在监管与创新之间寻找平衡2015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名为《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的文件。文件中在提及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时,指出税务系统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文件特意提及了电子商务: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和具体要求:各级税务部门今年(指2015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此后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2016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上线了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该系统具有适用法律法规提示功能,支持多种在线电子数据证据取证方式。在《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出台后,该系统还可面向消费者即时推送网店黑、灰名单,为消费者理性网购提供消费提示、警示,发挥信用监管的应有作用,强化信用管网。从国家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的两个动作中可以看出,政府职能部门正力图在对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新兴业态的监管中寻找一种平衡。天平的一边是鼓励创新,另一边是依法监管。作为财政部部长的楼继伟的近期表态,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正是因为这番话似乎打破了天平的平衡。工商注册企业都在纳税楼继伟所谓的税收政策应体现公平,应有两层含义:第一,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层面,楼继伟表示:今年上半年电子商务零售额增长28%,实体店增长8%。第二,在数字经济内部层面,他举了跨境电商进口的例子:货物从境外进来,收取的税比境内低,这样会打击国内研发创造。税制首先是公平,所以跨境电子商务征税,对国内制造商是保护和公平。跨境电商进口已经开始征税: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事实上,目前也并非是所有国内电商零售都不缴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目前电子商务主要的模式有B2B、B2C、C2C三种;从主体看,主要分为电商平台、平台注册企业和个人卖家;电商企业本身是工商注册企业,都是交税的;平台注册的商家,已纳入征税监管范畴,也在交税;而个人卖家绝大部分是没有纳税的。那么,缴税是否会抑制万众创业的势头呢?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对国际商报电商周刊记者表示:真正对缴税喊痛的人,反倒是那些挣大钱的人。他举了一个例子,中国市场上,3C产品的平均毛利率是3%~5%,这样算下来,一台苹果手机如果售价是5000元,其毛利不过是150~250元。而那些在网上卖不交关税、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苹果手机的人,一台手机的利润是1000~2000元。这是暴利。那些人最反对征税,是因为他们利益最大。蔡磊说。从电商征税的技术难度上讲,最大的问题也许是网络交易隐蔽性较强,监管成本高。其实,传统线下征税的监管方式主要是以票控税,线上征税监管的难题也可以通过电子发票得以解决。再加上已经上线的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可能会大大减小电商征税的难度。
海客讨论(0条)

头像

0/300

微博发布

部分图片内容来自于网友投稿

1410.03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