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磊:近期多部门行动释放出大力整顿电商信号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20 浏览:116 海淘人物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从双11前发改委、商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多部门专门针对电商行业的行动来看,释放出国家要大力整顿电商行业的信号。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监管频出招电商乱象有望减少》双11,在消费者抱着买超值好货的同时,对过往发生的各种不愉快消费者亦心有余虑。不过,记者发现,今年双11到来之前,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部门、商务部、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等轮番上阵,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障。业内认为,今年双11乱象有望减少。监管部门约谈电商最近政府部门给我们开了很多会,有时一天参加三四个会,都是为‘双11’打预防针的。日前,国内一家电商企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工商、消协、工商、质检、发改委还有一些行业协会等,近期车轮战般召集他们开会,过去从没这么严管。今年双11前,国家相关监管部门严阵以待,对电商和线下实体零售企业密集约谈,或针对网购开展产品质量抽查,加强交易平台监管;或约谈电商们,要求他们加强自治、规范网络促销活动等。此前,针对双11先涨价后打折的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约谈15家电商,要求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要遵守促销活动规范,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多家电商平台表示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随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中国个体劳动者协发布网络交易自律倡议书,得到京东等18家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响应。记者获悉,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研究中心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签署联合开展中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信用体系建设调研的合作协议。这意味着,国家监管部门拟筹建中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信用体系。事实上,除了工商总局外,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商务部连日来亦对即将到来的双11购物狂欢出台多项紧急举措。1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如果消费者投诉电商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网购平台应该配合调查,否则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进行处理。按上述规定,平台若逾期不配合调查,最高可被处以10万元罚款。业内人士指出,这是我国在国家层面上出台的第一个关于网购价格举报的专项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也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双11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近日在商务部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亦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从双11前发改委、商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多部门专门针对电商行业的行动来看,释放出国家要大力整顿电商行业的信号。投诉维权渠道增加据广东省消委会介绍,部分网购消费侵权问题依然长期存在,屡禁不止,特别双11期间,在销售规模大幅度攀升的压力下,这部分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扩大激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构成威胁。中消协亦称,去年双11前后,该协会曾针对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声称折扣力度大、标示销量多的94款商品的价格、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开展体验式调查活动。体验结果表明,在价格方面,部分商品涉嫌虚假折扣,存在网络标价高于吊牌价等虚标原价情况,存在以清仓价限时抢购史无前例,仅此一天血拼24小时逆天低价双11最省钱等价格误导宣传形式;在售后服务方面,部分商品以快递爆仓为由延迟送货,存在不提供正式票据或让消费者补缴税点再开发票的情况;在产品质量方面,部分服装、箱包、鞋类样品存在纤维成分含量与实际不符等问题。网购投诉数量的增速远超同期网络购物规模的增速,其中有投诉渠道畅通和网购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的原因。上述报告指出,但同时也反映出网络市场在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现实性问题,需要引起各级监管部门的关注。针对日益激化的网购消费纠纷情况,今年以来,我国对网络交易的法律法规其实在不断完善。先是今年5月1日实施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网络销售与实体店销售共同纳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范围。9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互联网广告各活动主体的义务与责任。工商总局承担起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卡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规范。王江平还对外透露,工商总局将积极探索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参与《电子商务法》的起草工作,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制定《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积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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