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占领:卖家售假网络交易平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26 浏览:26 海淘人物
2016年,阿里巴巴通过例行的神秘抽检发现一家淘宝店铺存在异常,其所销售的施华洛世奇swarovski手表存在包装不符、做工粗糙、颜色异样等诸多问题,品牌方鉴定确为假货。之后,阿里巴巴联合品牌权利人,配合深圳市罗湖区警方开展行动,查处了该淘宝店店主刘某位于深圳的经营及居住场所,当场将其控制。备受关注的国内首例电商平台起诉售假店主案,1月9日取得最新进展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确认立案。2017新年伊始,阿里巴巴打假再下猛药,以违背平台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两项为由,起诉一家曾出售假冒施华洛世奇手表的网店店主,索赔140万元人民币。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认为: 按照新消法,三种情况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一,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第二,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第三,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赵占领进而指出,电商平台自身对于假货做出某种赔偿承诺的话,应当兑现承诺。除此之外,需要证明自己对于入驻商家的售假行为不明知或者不应知,否则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详见快评原文:《【电商快评】评电商平台首次起诉售假店主获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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