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毅智:知产流氓暴露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漏洞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04  浏览:53  海淘人物

2月6日,阿里巴巴首次对恶意投诉骚扰敲诈网络卖家的知识产权流氓发布封杀令。2月8日晚间,阿里巴巴集团发出公开信,呼吁广大品牌权利人不要再被知产流氓蒙蔽,立即终止委托杭州网卫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知产投诉。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专家微信互动:ziranren2012认为也有相同的观点,他认为知产流氓暴露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的漏洞,需尽快制定法律配套方案。通知删除规则就是有人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电商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电商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上述知产流氓正是利用这一规定,专门在特定的节假日,双十一、圣诞节、春节期间发送恶意侵权通知,从而借此牟利。从目前来看,实践中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等网络企业成为知识产权纠纷高发主体。而判定电商平台是否承担责任,前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是一个重要依据。实践中侵权、恶意侵权并存,如果过分信任投诉人,因为投诉人的一纸通知直接将店铺商品下架,则可能让卖家失去抗辩和举证的机会,误伤商家的正常经营权,而如果确系侵权,则又可能因为侵害后果加大而要承担连带责任。立法的滞后性显然已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电商平台处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线,应大胆鼓励电商平台摸索用互联网方式解决此类纠纷,沉淀平台治理规则和解决模式,为推动完备立法提供参考。而电商平台的智能并不是万能的,作为商业经营者,并非专利领域专业人员,难以对侵权与否作出超越其能力的判断,通过增设反通知与恢复,让被投诉方有机会提出抗辩,通过反通知将被删除商品重新上架,如果双方仍然存在争议,权利人可以通过诉前禁令、直接起诉、请求行政机关处理等程序另行解决。法律要求电商平台建立的通知-删除机制,是为了保护正当维权的权利人,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恶意投诉,而非正当的维权,那么平台有权利拒绝。同时,法律上也应尽快制定出配套方案,包括合格通知(投诉)的门槛设定、恶意投诉行为的法律认定、恶意投诉导致损失的救济性规定以及相应的平台免责措施等等,甚至在恶意投诉达到相当危害程度时候,建议追究投诉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详见《【电商快评】电商中心评阿里首次封杀知产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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