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磊:互联网数据开放共享是有限度与底线的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24  浏览:62  海淘人物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数据开放共享是有限度与底线的,不可能无限的开放,威胁到自身核心利益,另外,数据的开放与调用一定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一张快递单包含大量用户信息 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何去何从》。无论顺丰还是菜鸟,都在强调信息安全。那么,大数据下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该如何保障呢?一张快递单,包含了用户从手机到住址的大量信息,这些信息如果被滥用,无疑会伤害到用户。华东师范大学林学民教授分析指出,阿里和顺丰双方作为国内较为大型的物流和网络经销商,在数据安全、信息维护等基础架构上都较优秀,没有太多泄露的短板和漏洞,信息安全的泄露风险不大。双方争执在于,对于较为有价值的用户订单数据,是否需要、应该开放给对方。个人无力保护信息安全从一张快递单上,很快就能得获得你的手机号、姓名、住址以及购买物品等。那么,在这样的防不胜防的环境下,用户是否还具备保护自己隐私的能力?巨头们所在乎的并不是某个消费者的详细个人信息,而是汇总的这些大数据所指向的消费习惯、购买行为以及数据优化后能为他们所带来的效率提升。侯绪超认为,双方争执的焦点不是个人信息的安全,因为个人没能力保护自己的这些信息,当消费者在网上下单的时候,这个信息已经被平台方和物流方获知了,区别只是在于一方还是几方而已。信息被一方还是几方获取,道出了这场争论的焦点。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互联网数据开放共享是有限度与底线的,不可能无限的开放,威胁到自身核心利益,另外,数据的开放与调用一定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多位业内人士亦指出,顺丰菜鸟互拔网线,更凸显出了开放平台数据共享合规愈显重要。麻策律师认为,数据本身是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的,开放平台的数据共享应当秉承免费共享规则,目的在于防止开放平台用个人信息进行买卖牟利。当然,如果是开放平台形成的不可复原为个人信息的大数据,可作商业化利用。共享与隐私的边界在哪对于电商行业而言,李旻律师认为,需要关注的分别是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个人信息流通制度。其中,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意味着电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合法、正当、必要的搜集用户的个人数据信息。个人信息流通制度则是《网络安全法》针对目前个人信息非法买卖、非法分享的社会乱象给出的一记重拳,其规定了未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的义务。对此,李旻律师认为,数据共享与个人信息流通制度具有密切联系,由于企业的成长需要,数据共享不会被法律所禁止,但是数据共享的范围需要有明确约束。那么,信息安全治理模式该以何种模式存在更为合理呢?对此,林学民教授认为,数据隐私保护对各个方面都很重要,用户、商家都需要隐私保护。然而一定层面的共享将会使大数据更有价值。从趋势看,数据共享是趋势,否则技术无法推动进步,但共享后的如何保护,其实都没有太好的办法。技术上,共治、可监管、可追溯可能是大方向。北京一家云市场服务商的企业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其实通过某些技术是可以隐去客户隐私数据的,好比滴滴打车,平台上的司机呼叫乘客时号码就是不被显示的。用技术手段对用户信息进行安全密保、法律法规的控制,第三方(比如保险公司维保客户数据安全)的监管、加强云上安全产品的研发,等都是有效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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