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京东、腾讯协助破获“50亿条公民信息泄露”案》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24  浏览:93  海淘人物

6月7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发布《2016-2017年中国互联网+法律报告》(报告全文下载:www.100ec.cn/zt/1617bg/)。报告发布2016-2017年度十大互联网+领域典型法律案例,以下为吴旭华、董毅智律师解读《京东、腾讯协助破获50亿条公民信息泄露案》。报告显示:两家APP刷单公司被告侵权索赔案、e代驾司机用e拼车遭遇车祸索赔案、京东、腾讯协助破获50亿条公民信息泄露案、商家疑似售假拼多多冻结商家账户货款引风波、美团接纳李鬼遭绿茶索赔案、饿了么外卖送餐出交通事故赔偿案、高德诉滴滴不正当竞争索赔案、好厨师App网约工劳动争议案、搜房网网络拍卖不正当竞争案、中网互赢借网络关键词诈骗案是2016-2017年度十大互联网+领域典型法律案例。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电子商务领域最权威经济数据将定期发送给包括:商务部、工信部、农业部、统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十余个部委,以及全国数百个电商/互联网行业协会,已成为全国上万家电商企业、数千家VC/PE、数百家高等院校、3000+财经媒体记者、2000+家电商园区和诸多传统企业、上市公司等的重要数据来源及决策依据,是电商行业最具权威性、影响力的风向标及高层决策智库。以下为《京东、腾讯协助破获50亿条公民信息泄露案》解读:【案例类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所在领域】互联网+零售【相关链接】《【电商快评】50亿条公民信息泄露?为何信息泄露成常态?》100ec.cn/detail--6392629.html【案例简介】京东网络安全部前试用期员工郑某鹏,长期监守自盗,与黑客相互勾结,为黑客攻入网站提供重要信息包括在京东、QQ上的物流信息,交易信息等个人私密信息。警方经过长时期大范围精密部署,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该案件进一步审理中。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近年来接到的类似用户投诉案例表明,近年来互联网/电商行业泄密事件频频出现,其重大典型的包括:5173中国网络服务网数次被盗钱、当当网多次用户账户遭盗刷、1号店员工内外勾结泄露客户信息、支付宝漏洞致用户信息泄露、如家、七天开房信息泄密、腾讯7000多万QQ群遭泄露、携程技术漏洞导致用户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等泄露、微信朋友圈小游戏窃取用户信息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律师点评】对此,国内知名律师、《2016-2017年度中国互联网+法律报告》联合主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吴旭华(专家微信互动:hzxu2011)律师认为:首先,员工郑某鹏其监守自盗,为黑客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郑某鹏作为京东员工,利用其职务之便,向黑客提供个人信息,属于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如其明知或应知黑客利用个人信息实施犯罪的,或其提供给黑客攻击网站的信息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即可构成情节严重;如其行为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的社会影响,或其提供的数量达到法定标准的,其行为性质可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其次,黑客利用个人信息攻击网络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因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之间具有行为和目的之间的牵连关系,应当在这两个罪名之间择一重罪处罚,黑客的行为可能将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予以处罚。最后,电商平台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用户的损失。电商平台作为网络平台的服务商,其与用户之间形成合同关系,负有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义务。郑某鹏作为京东内部员工,如京东未尽到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京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用户损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专家微信互动:ziranren2012)律师剖析认为:因为公司与用户之间具备合同关系,有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义务。如果本次事故是内部人员所为,说明公司内部存在管理问题,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用户损失。如果本次事故是外部攻击造成,需要具体分析公司方面是否有采取基本的技术措施保障信息的安全,再来判定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当企业发现数据泄露后做了什么,是否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并采取措施直接体现了当事公司是否尽到了相关责任。在类似事件中,一些企业往往担心自身名誉受损,对数据泄露抱着遮遮掩掩的态度,这种心态正是网络攻击者所期望的局面,也是攻击者有恃无恐的原因之一。按照美国的法律,企业发生一次信息泄露事件就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根据我国法律对用户隐私的侵权行为约束力有限,用户维权、寻求民事赔偿胜诉率不大,对损失评估难以确定金额,所以想要对隐私泄露的责任人追究还是非常困难的。虽然大规模信息泄露、数据安全事件频出,却从未见到企业负责人被问责。【律师简介】吴旭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部门首席律师执业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融资,并购,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诉讼及仲裁,破产重组,常年法律顾问,尽职调查服务,合同谈判服务。杭州市优秀律师,西湖区人民法院优秀特邀调解员。从事律师职业近20年,拥有丰富案件代理经验。现担任杭州市律协互联网信息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法务中心-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仲裁员;西湖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特邀调解员;中国(浙江/杭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等社会职务。同时也是全国信息化工程师、IT知识产权管理师,是国内最早从事网络科技法研究的专家之一。早在2001年,吴旭华(微信号:hzxh2011)律师就关注互联网络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并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了《电子商务网站构建中的法律问题》一文,在业内取得一致称赞。专家专栏:www.100ec.cn/detail_man--374.html董毅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主要从事企业投资金融、电子商务、法律顾问等有关企业发展与经营的法律领域。致力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以及公司法律风险评估领域的研究,为企业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审查,解决企业存在法律风险隐患,现以常年法律顾问的形式与多家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担任多家的大型民企、有限公司等企业法律顾问。专家专栏:www.100ec.cn/detail_man--337.html (文/若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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