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超强:ODM模式存在信息不对称下的侵权风险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23  浏览:32  海淘人物

7月10日,业内人士爆料称,去年12月其在网易严选下单购买一款Classic欧式压铸炒锅,后来换了几次手柄都开裂。洪波质疑,比如,网易严选委托富士康做了一款手机,打上‘iPhone代工厂直供’,就可以保证这款手机拥有和iPhone一致的品质?目前来看,网易严选只懂外观,不懂锅。接到投诉后,网易严选迅速组织自查,发现这款锅具的设计存在纰漏,并即时对商品进行了紧急下架处理。当晚9点左右,网易严选对外发布公告,公布了对所有购买该款商品的用户进行全额退款的处理措施。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研究表明,在网易严选被市场验证成功以后,电商纷纷开始向品质发力,比如小米的米家有品、淘宝的淘宝心选、蜜芽的兔头妈妈甄选、聚美优品的聚美优选、腾讯的企鹅优品、当当的当当优品以及京东的京东精选(非自营品牌)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认为,类似于网易严选的ODM模式存在信息不对称下的侵权风险。品牌方寻求独家优势,会考虑买下相关知识产权的可能性,比如买下设计方案的版权、专利等。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知识产权已经归属于品牌方。若网易严选在与ODM生产商合作时,不了解该情况就打上网易严选的标签进行采购、销售。就由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ODM生产商隐瞒出售知识产权信息)导致网易侵权,须承担赔偿、停止侵权等责任。如果网易所采购和销售的产品,贴牌了网易的商标,根据当前的司法实践,网易严选作为品牌方会被认为是产品的实际生产商,无法用合法来源抗辩来免除赔偿责任。 方超强认为,网易严选在其官网页面上大量使用coach制造厂商等类似的宣传,本质上属于攀附coach品牌商誉的行为。通过大牌的背书,让消费者对其产品质量予以认可,进而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从单独这一宣传行为的来看,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从更深层次宣传后果来看,网易严选宣传同厂生产,但实际两者的销售价格存在天与地的区别。无形中,会给消费者一个印象,比如:coach的产品也就几百块钱的东西,coach的品牌价值都是价格虚高堆砌出来的……这样无形中贬低了大牌的商誉,属于商业诋毁的范畴,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实际上,同厂不同质量的情况大量存在。大牌的之所以有质量保障,不单单在于其合作厂商的生产能力,也在于品牌方特定的质量要求。简而言之,同一生产线上也有优劣之分,而只有优的作为贴牌产品。网易严选片面强调同厂产品,以大牌背书,来模糊背后的产品质量区别,也优虚假广告之嫌疑。详见快评全文:《【电商快评】品质电商还是傍大款 ODM模式电商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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