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策:识别是否为网络传销的几个要素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21 浏览:21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在接受《法人》记者就网络传销采访时表示,首先是入门费的问题,是否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其次是拉人头,是否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最后是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互联网传销再整治 网络传销新特征》互联网传销再整治相较于传统传销的局限性,互联网传销往往具有跨地域性、高度隐蔽性等新型特征,需要创新性的监管思维加以规制大学生李文星之死,引发了全社会对互联网传销问题的新一轮关注。随着事件的发酵,8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8月17日,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创建无传销城市经验交流会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指出,要认真对传销谋划防、控、打三方面工作。根据大会指示精神,下一步国家工商总局将规范直销企业的网络经营行为,严禁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违法行为。此前风生水起的云集微店因涉嫌策划传销等问题,经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属于传销违法行为,面临近958万元的高额罚金。在互联网+下,新型的网络传销以及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传销形式,层出不穷,如何识别、防范、打击互联网传销行为,成为当务之急。网络传销屡禁不止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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