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占领:网络借款最好选择正规平台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21 浏览:27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央广网记者就网络贷款采访时表示,这件事情涉及到的是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是三方主体:出借人、借款人以及网贷平台。这其中还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一是借贷合同,二是居间服务合同。借贷合同实际上是出借人跟借款人之间所形成的合同关系,出借人收取利息和本金。现在,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超过24%的部分不被保护,超过36%的部分完全无效。所以,目前各大网站平台上,出借人的利率一般都没有直接超过24%的。而居间合同中网贷平台所收取的费用是居间服务费,每家平台可能都不同的叫法。比如服务费、中介费、手续费等,当然无论名称怎么叫,本质上都是中介费用的性质。那么,居间费用的收取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争议主要在于费用收取过高。但是,目前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标准,因为法律没有禁止,所以居间费的收取本身并不存在法律的障碍,实际上是可以收取的,只是费用的合理范围可能会存在争议。当然,不管怎样,收取费用的网贷平台,也就是居间服务的提供方,需要向借款人进行明确说明,说明主要是体现在双方之间所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中。现在借贷一般都是在手机或者PC端操作,操作的过程中有一份电子版的协议,那么,电子版的协议需要提示借款人,如果借款人是通过手机端去进行的借款,手机端的界面上也应有明确的提示。网贷平台会收取哪些中介费或其他名目的费用都要详细写清楚。若没有尽到这样的说明义务,那么平台是没有充分的合同依据来扣除这部分费用的。首先,按照网贷的管理办法,网贷平台应当明确说明所收取的利息到底是多少,但是《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平台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到底要不要公示。依据《合同法》,既然双方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那就应当去说明实际费用的收取情况。其次,平台对于借款人所支付的借款,如果最终借款人没能偿还的话,平台会从出借人处获得债权转让,然后帮忙追偿,追偿的钱实际上归平台所有,那平台实际上是先向出借人垫付了它所承诺的本息,这样的话,最终会导致一个结果:网贷平台作为中介服务方,它收取的中介费用和最终通过催帐所收取的利息费用合二为一了。目前来讲,很多的平台都是这样做的。之前曾有地方的法院,比如朝阳区法院曾向银监会通过司法建议,对此种行为应给予禁止,而且应当禁止网贷平台从出借人的借款金额中直接扣除一系列管理费用。正常的流程应当是借款人拿到借款后,再向平台去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首先,对于网络借贷,2015年银监会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对网贷平台进行了很多的规范,也提出了很多的要求。比如营业执照的范围里要加上‘网络信息中介服务’,公司名称里要包含相应的名称等。另外,对网络借贷平台还做了一系列的较核心的原则性规定。比如自身不能发放贷款,不能从事担保业务,不能从事自融、不能做资金归集等。作为投资人或借款人来讲,首先要判断平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果平台本身就不符合相关规定,那么有的业务就会出现违法行为,兑现客户承诺方面就是存疑的,消费者要谨慎对待。其次,在借款的过程中,平台上有很多的协议,而且有很多不同的规则,包括收取费用、偿还贷款、追款等。作为借款人,需要事先到借款网站详细了解清楚,因为这些条款是解决双方事后如何发生纠纷的最主要依据。所以,借款人事先有了防范,就会大大减小产生纠纷的概率。再次,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借款,要避免在过程中提供一些个人信息,比如自己的其他联系人,因为一旦自己没能还款,网贷平台可能会通过你提供的联系人来催收欠款。同时,这里面还可能涉及到非法收集用户的其他个人信息。所以,借款时一定要选择非常规范的平台,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网上贷款虽便利 借款协议看仔细》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近两年有大批的P2P网贷平台兴起。相比于银行贷款复杂的手续,网贷的确便利很多。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借款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高效地完成贷款申请的各项步骤。根据网贷之家的披露,截至今年7月底,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为10897.08亿元,7月P2P网贷行业成交量为2536.76亿元,可见网络贷款发展迅猛。但是在快速的发展中,也有不少服务中的问题值得消费者们留意。河南信阳的张先生今年6月第一次在拍拍贷App上贷款,对于首次网贷的经历,张先生有不少的困惑。张先生说:2017年6月25日我在拍拍贷这个APP上申请下来的额度是8500元钱,实际到账是7862.5元钱。后来每个月去还款的时候,我发现每个月还需要还3135.78元,3个月还了9407.34元。也就是说我共贷了8500块钱,实际到账7862.5元钱,但是我还了9407.34元钱。3个月多还了1544.84元钱,这个利息太高了。张先生在拍拍贷App申请下来8500元额度的贷款,分三个月还清,实际到账的金额为7862.5元,之后每个月要还3135.78元。针对张先生贷款的经历,我们不妨来做一道数学题:张先生实际上在三个月后总共要还3135.78*39407.34元,实付利息等费用为9407.34-8500907.34元;按照张先生的说法,如果再加上贷款金额与实际到账的差额,也就是8500-7862.5637.5元,他实际上要多付给拍拍贷907.34+637.51544.84元。针对张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用拍拍贷官网的利率计算器进行了计算。在不考虑贷款金额与实际到账差额的前提下,假设907.34元的钱款仅为利息、不包含其他费用,那么张先生的贷款年利率竟然达到了约62.97%。对于这笔8500元的贷款,张先生说自己并不清楚为何实际到账只有7862.5元。他告诉《天天315》栏目记者,App上没有显示这其中637.5元差额的用途,而他在最初也认为,这笔钱应该理所应当算入之后三个月的利息中。实际到账与贷款金额存在差额,直接导致了张先生对利率的设置十分不满。张先生认为,三个月下来他要多还1544.84元,如果照此计算,拍拍贷的做法一定是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张先生说:这个事我也有错,刚开始接触的时候,确实没注意看,凭啥扣我700多块钱?这个钱是扣在哪个地方了?所以我就没有过多地想这件事,谁知道还款的时候还需要还这么多。月息在APP里面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贷8500块钱、3个月返还,它会显示你每个月需要还多少钱。但后来我一算这个利息,确实让我有点接受不了,这个额度还小,如果额度大,那确实够吓人的。针对张先生的经历,记者电话采访了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申先生。申先生首先对实际到账与贷款金额存在差额的情况进行了说明。申先生:差额是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情况,网贷、包括线下的一些分期,基本上都会产生这个模式。这个差额其实是用于扣除平台为他服务的服务费,不管是线下的分期还是网贷,对用户的资料进行审核等工作都是需要成本的。利息其实是全部归属于投资人的,因为在我们的平台上,不是我们给他投钱,是有很多的投资人。我们平台的盈利点就只在于手续费和服务费这一块。其实手续费和服务费根据其评级的不同,是有一个比例范围的。我们关于收费的标准有一个说明,在APP和官网上都能看到。根据借款人的信用、借款金额以及期限,会收取不同的费用。根据申先生的说明,差额是平台先前扣除的手续费。记者在拍拍贷官网的帮助中心模块,点击我要借钱进入客服中心页面,查看到了网站对于借款费用的说明。这其中,成交手续费一栏的介绍中写到,首次借款的手续费将根据借款人的评定等级,收取本金的1.5%-12.5%(不成功不收取)。根据张先生的贷款情况,记者计算他实际被扣除的手续费为7.5%,是在公示的收取范围之内的。而随后,申先生对拍拍贷的放贷利息制定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这一问题也做出了解答。申先生:国家现在对此没有特别的明确,但法律对民间借贷是有规定的,36%以内是不会被视为高利贷的,可以去浏览我们所有网页上的标的,我们所有网页上的标的都是公开的,利息都不会超过36%。按照申先生的回应,平台的贷款年息都在36%以内。但如果回到刚刚的那道数学题上,我们可能会发现,假设3135.78*3-8500907.34元的这笔钱款(也就是张先生多还的900多元)都是利息,那么张先生的贷款年利率竟然达到了约62.97%,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对于这一问题,申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张先生贷款业务的各项金额明细。记者发现,这笔明细单上列有一笔质保费,金额为765元、费率为9%,一共分为三期,和本息一起返还。申先生同时还提供了一份张先生与拍拍贷平台签订的《质量保障服务协议》,证明张先生是同意平台提供质保服务的。如果不加这笔质保费,记者回到拍拍贷官网的利率计算器进重新行了计算,张先生贷款的实付年息在10%左右,完全符合规定。不过,在此前记者对张先生采访的过程中,他从未提到过质保费的事。那么质保费究竟是一笔怎样的费用?由谁来收取和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怎样?借款人又是否必须签订《质量保障服务协议》、缴纳质保费吗?拍拍贷官网的信息披露一栏列出了一项名为质保计划的项目。点击详情后,我们可以看到网站对于质量保障服务的具体解释:这一项目适用于某一特定的业务,根据出借人、借款人以及拍拍贷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的约定,借款人按照经拍拍贷平台撮合借得资金的一定比例向拍拍贷交付款项,并由拍拍贷代为保管,作为质保专款。质保专款对这一特定业务的借款所涉及的出借人进行质保赔付时以质保专款账户的资金总额为限。质保专款是借款人自愿选择、拍拍贷代收代付的费用。质保专款用于且仅能用于借款人逾期时对出借人的有限赔付及为出借人利益进行债权追索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的支付。质保专款存放于商业银行存管账户中,与拍拍贷的自有资金保持独立,拍拍贷无权将质保专款挪作己用,且质保专款不得用于拍拍贷盈利的目的。而对于上述疑问,申先生也做出了通俗的解答,他说,质保费主要是用在借款人没有办法去偿付投资人的金额的时候,可以有限地去偿付投资人的金额的借款。它是一个大的池子,这765元会进入到所有质保金的一个池子里,用于先行的补偿投资人。质保金就是一个选择的问题,主要是用于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如果借款人的评级相对较低,又想让投资人取信于你,借款人对投资人个人作出一些承诺,那借到钱的可能性也许会大一点。从申先生的回应来看,质保费具体收取的金额是在对用户进行信用评级后确定的,并且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贷款要求选择是否缴纳。那么对于这笔费用,拍拍贷是否会提前明确地告知借款人?又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告知的借款人?申先生的具体介绍道:借款人要在平台上贷款,就必须先行同意《借款协议》。如果不同意协议,我们没有办法给他借款。但是具体的质保费的收取标准,需要通过对借款人评级才能得出,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完全不收取的。我们会在协议当中列明要收取哪些项费用,评级后也会根据实际贷款额度显示本金是多少、利息是多少、是否收取质保费、质保费是多少。如果前期他不同意协议,那我们对于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就无法开展,因为评级要基于他的个人资料,确认身份证信息首先就要他同意。借款人如果都不同意我的协议我就要贷款,那我就是违法的。记者在得到申先生对质保费相关问题的解释后,立即再次联系了张先生。他用自己的账号密码登陆了拍拍贷App,并向记者发来了各个页面操作的截图。记者发现,App界面上确实没有对手续费、质保费等利息之外费用的明确提示,也没有写清实际年息是多少,只能看到每月总共需要还款的金额。而对于张先生认为自己对扣除手续费、分期缴纳质保费和实际利率不知情的说法,申先生给出了回应:我们在APP上看不到这些,现在做得确实不太完善,但他在PC端用自己的帐户去登录时,这些相关的信息在他的借款协议里面都是有列明的。我们非常重视用户的投诉意见,总而言之我们要更好的服务用户,把信息展示得更明确,更清晰地提示他们。张先生一直是在拍拍贷App端口进行的业务办理,根据申先生的回应,尽管签署借款协议时,条款中对手续费、质保费等情况做出了说明,但他确实在App内不能查看到明细的提示,这些具体的金额目前只能在PC端登录查看。关于这一话题,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作出分析与评论。经济之声:张先生说,自己对于实际到账和贷款金额之间差额的用途并不知情,甚至一开始还自以为这其中包含了一部分利息,对于之后的还款,自己也不知道其中还包括了质保费的金额。而拍拍贷的相关负责人申先生告诉记者,这些费用的收取,在借款协议上写明了相关条约,张先生是在签订了《借款协议》和《质量保障服务协议》之后,平台才顺利贷款给他的。不过,尽管张先生承认,不知情可能源于自己首次网贷的大意、没有仔细查看借款协议的内容,但我们依然能够看到拍拍贷实际存在的问题具体的手续费、质保费金额和每月的实际利息,借款人只能在PC端登录查看,目前App端口还没有这项提示。而正是因为张先生一直使用App端口办理业务,所以才对每个月还款账目所包含的明细云里雾里。针对这一问题,持什么样的观点?平台和借款人双方在这一案例中各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赵占领:这件事情涉及到的是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是三方主体:出借人、借款人以及网贷平台。这其中还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一是借贷合同,二是居间服务合同。借贷合同实际上是出借人跟借款人之间所形成的合同关系,出借人收取利息和本金。现在,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超过24%的部分不被保护,超过36%的部分完全无效。所以,目前各大网站平台上,出借人的利率一般都没有直接超过24%的。而居间合同中网贷平台所收取的费用是居间服务费,每家平台可能都不同的叫法。比如服务费、中介费、手续费等,当然无论名称怎么叫,本质上都是中介费用的性质。那么,居间费用的收取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争议主要在于费用收取过高。但是,目前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标准,因为法律没有禁止,所以居间费的收取本身并不存在法律的障碍,实际上是可以收取的,只是费用的合理范围可能会存在争议。当然,不管怎样,收取费用的网贷平台,也就是居间服务的提供方,需要向借款人进行明确说明,说明主要是体现在双方之间所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中。现在借贷一般都是在手机或者PC端操作,操作的过程中有一份电子版的协议,那么,电子版的协议需要提示借款人,如果借款人是通过手机端去进行的借款,手机端的界面上也应有明确的提示。网贷平台会收取哪些中介费或其他名目的费用都要详细写清楚。若没有尽到这样的说明义务,那么平台是没有充分的合同依据来扣除这部分费用的。经济之声:最近网络贷款平台发展迅猛,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比如案例中的拍拍贷涉及在提示上存在缺陷和信息介绍分散的问题。同时,从其他的一些媒体报道中可看到,网贷平台的费率标示不清,在手续费、逾期费、违约金等表述上存在一定隐蔽性,这些都有可能把贷款人牢牢地套牢,从而导致纠纷。对此,您持什么样的观点?赵占领:首先,按照网贷的管理办法,网贷平台应当明确说明所收取的利息到底是多少,但是《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平台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到底要不要公示。依据《合同法》,既然双方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那就应当去说明实际费用的收取情况。其次,平台对于借款人所支付的借款,如果最终借款人没能偿还的话,平台会从出借人处获得债权转让,然后帮忙追偿,追偿的钱实际上归平台所有,那平台实际上是先向出借人垫付了它所承诺的本息,这样的话,最终会导致一个结果:网贷平台作为中介服务方,它收取的中介费用和最终通过催帐所收取的利息费用合二为一了。目前来讲,很多的平台都是这样做的。之前曾有地方的法院,比如朝阳区法院曾向银监会通过司法建议,对此种行为应给予禁止,而且应当禁止网贷平台从出借人的借款金额中直接扣除一系列管理费用。正常的流程应当是借款人拿到借款后,再向平台去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经济之声:尽管网贷存在着诸多问题,但它确实给消费者们借钱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多的便利。虽然利息比较高,但只要有一部手机和一个APP,就可以非常便利的借到急需用的钱。针对这样的情况,贷款人在网络贷款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才能够避免上当受骗?赵占领:首先,对于网络借贷,2015年银监会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对网贷平台进行了很多的规范,也提出了很多的要求。比如营业执照的范围里要加上‘网络信息中介服务’,公司名称里要包含相应的名称等。另外,对网络借贷平台还做了一系列的较核心的原则性规定。比如自身不能发放贷款,不能从事担保业务,不能从事自融、不能做资金归集等。作为投资人或借款人来讲,首先要判断平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果平台本身就不符合相关规定,那么有的业务就会出现违法行为,兑现客户承诺方面就是存疑的,消费者要谨慎对待。其次,在借款的过程中,平台上有很多的协议,而且有很多不同的规则,包括收取费用、偿还贷款、追款等。作为借款人,需要事先到借款网站详细了解清楚,因为这些条款是解决双方事后如何发生纠纷的最主要依据。所以,借款人事先有了防范,就会大大减小产生纠纷的概率。再次,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借款,要避免在过程中提供一些个人信息,比如自己的其他联系人,因为一旦自己没能还款,网贷平台可能会通过你提供的联系人来催收欠款。同时,这里面还可能涉及到非法收集用户的其他个人信息。所以,借款时一定要选择非常规范的平台,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下一页:
盘点:十大移动电商未来趋势
部分图片内容来自于网友投稿
0/300
微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