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618】“618”再起风波 京东“二选一”话题再度升级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21 浏览:32 海淘动态
“618”年中大促即将落幕,但电商平台商家“二选一”话题却又再度升级,引发争议。继裂帛之后,昨日,女装品牌七格格在官方微博宣布从6月19日起退出京东平台。对此,京东连夜发表声明称,“针对个别女装商家向京东提出了关店的要求,这不是第一次,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618二选一话题再度升级。【风波回顾】有关京东锁定商家后台、强迫商家参加促销活动的事件近期被屡次媒体报道,6月18日继续发酵。服饰品牌“裂帛”创始人汤大风晚间在微博声明,称618年中大促期间,裂帛未申请参加京东女装会场活动,但一直被京东强锁店铺后台,篡改商品价格强制参与打折促销,导致巨额损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注:裂帛创始人汤大风微博声明)而在6月19日晚间,七格格在官方微博中表示,商家应该有参加活动和不参加活动的自由,也应该有维护自己定价体系的权力。七格格从6月19日开始,退出京东平台。登录京东商城发现,目前七格格官方旗舰店中的商品已经显示无货。但通过京东商城搜索的“七格格”关键词,可以看到还有部分“七格格自营女装”的商品仍在销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注:七格格微博声明)此前不久,在618前的6日上午,包括哥弟、鄂尔多斯、lily商务时装、伊芙丽、初语等众多服饰品牌在微博上发文声讨京东称后者在未经品牌同意情况下,强行将品牌拉入活动会场,参加其指定的促销活动。对于要求退出会场的品牌,京东强制锁死后台,导致商家无法对自己店铺进行任何操作。然而,被“平台之争”所伤的不只裂帛、韩都衣舍、七格格这些“淘品牌”,连“大腕”乐视超级电视也在官微信发声明“吐槽”,被两大第三方电商平台强行通过优惠券、满额返现等方式进行价格补贴,并且这些补贴多数成本由乐视超级电视买单。乐视超级电视表示,“当下的价格不仅远远击穿了我们的成本,也导致此次电商节可能成为众多黄牛的提货节,大量产品由线上串货至线下,严重扰乱超级电视的价格体系。”目前正与两大电商平台沟通,对于部分疑似黄牛订单进行限制发货或取消订单。【京东反驳】对此,京东女装部很快就在官方微信发布《针对个别女装商家要求退出京东的声明》。京东在说明中表示,“二选一”、“关店”、“发微博”、“上公告”都已经成为了“必须的选择”,对商家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京东再次强调,契约面前人人平等,平台拥有维护规则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义务,不能因为市场话语权相对较小,就要容让商家的行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注:京东女装业务部声明全文)【“二选一”事件为何屡见不鲜?】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二选一”事件,屡见不鲜。类似于让商家站队、进行“二选一”等这样的明争暗斗,在零售行业屡见不鲜。这类很难真正说清其中的谁是谁非,但是给商家和消费者造成的负担和困惑在所难免。商家与平台之间合作是打开销路的前提,希望双方能营造一种良好的销售环境。对于或明或暗胁迫商家“二选一”一事,曹磊表示,如情况属实,上述行为或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此外,早在2015年工商总局便针对电商大促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平台不得限制卖家参与另一平台的促销活动,亦即不可实施“二选一”。而对于强迫商家参与活动、强迫降价等行为,也同样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专家微信互动:zhaozhanling123)律师认为,商家不愿站队。对于商家而言,电商平台是其销售渠道,销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选择哪个渠道是其经营自主权,“二选一”限制其销售渠道必然影响其商业利益。实际上,我们也看到,很多商家也公开表态不愿站队,不愿陷入“二选一”的艰难选择。【平台竞争不应让消费者遭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专家微信互动:fang-lawyer)律师认为:电商平台“掐架”,不应让消费者遭殃。电商平台的“二选一”已经是不算新闻,《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明确禁止这种行为: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在商家和平台“打架”的情况下,是否会发生“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情况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这里需要回应两个问题:平台压榨行为,商家如何维权?商家就此取消订单,消费者如何维权?根据《网络集中促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集中促销经营者应当事先公布集中促销的详细规则,且不得发布虚假促销信息,对于已经售罄的商品和服务也应当及时进行公布。从促销规则发布的角度而言,规则包含两部分,一是平台促销规则,二是店铺促销规则。经营者对消费者所做出的促销承诺,由该两部分组成;因此,消费者基于该两部分促销规则可以享受的优惠,理应受到保护。因此,商家如果仅仅因为平台优惠政策击穿其成本而要取消订单,例如乐视电视取消所谓的黄牛订单,显然是不合理的。谁让你选择在平台上促销呢?谁让你报了平台活动呢?作为负责人的商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商家维权应当明确主体,不能将对平台敢怒不敢言的怨气撒在消费者身上。针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或消协直接找商家维权。之前就出现了裂帛被京东锁定后台的情况,这种情况就相对较为复杂。裂帛作为集中促销活动经营者,有权在预售商品数量告罄后宣布停止按优惠条件销售。裂帛若想取消订单,须提供京东锁定后台导致其无法修改库存的证据,同时说明该批订单系以明显不合理低价成交的;否则但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角度而言,商家与消费者订立的超售部分商品订单仍然有效,裂帛公司也无权取消订单。商家可以以违约或者侵权为由,向平台上主张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律师:迫使商家“二选一”涉嫌违法】对此,北京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达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林蔚律师指出,迫使商家“二选一”,已经涉嫌违法。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锁定商家后台强迫其参与促销活动,并对商家进行“二选一”威慑,已经涉嫌违法。对于是否参加哪个平台的促销活动、哪些商品参加促销、以什么价格参加促销、促销条件是什么等问题,商家具有自主决定的权利。对此,相关法律已经明确予以保障。今年3月份刚刚颁布的《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京东锁定商家后台,直接剥夺了商家自主参加民事活动的权利,直接违反了《民法总则》的意思自治的原则和相关规定。林蔚律师认为,此类行为涉嫌破坏电商市场的竞争秩序和商业道德。首先,锁定商家后台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锁后台的行为直接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这一规定,违反了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基本的商业道德和商业准则,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其次,锁定后台的行为可能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是一种升级版的“二选一”行为。《反垄断法》第三章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力量,进行强迫交易、指定交易,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也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锁定后台的行为限制了商家选择在哪个平台上进行交易、进行促销的权利,实际上是强迫商家只能在自己平台上进行交易,在事实上造成了“二选一”的效果,如果京东被认定为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则该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此前,处于弱势地位的商家在遭遇平台锁定后台等行为侵害后,通常只能选择沉默或求助媒体,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这也造成了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惩处并变本加厉的结果。最终出现了近期京东大面积侵害商家权益的事件,市场秩序被严重扰乱。林蔚律师最后指出,对于电商平台锁定商家后台这类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过民法和竞争法进行调整和规制,否则将鼓励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损害经营者的利益,不仅破坏电商市场的竞争秩序,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文/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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