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超强:ODM模式电商傍名牌或形成不正当竞争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10 浏览:39 海淘人物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就ODM模式电商采访时表示,ODM电商使用‘XX品牌制造厂商’等类似的宣传,本质上属于攀附‘XX’品牌商誉的行为。通过大牌的背书,让消费者对其产品质量予以认可,进而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从单独这一宣传行为的来看,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网络零售市场规模突破3万亿》精品电商仍存傍名牌等问题消费者与电商的交互日益密切,网络零售市场迎来新的高峰。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2017年(上)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报告全文下载:http://www.100ec.cn/zt/17wllsbg1/)显示,2017年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3.1万亿元,同比增长34.8%。另一方面,随着商品品质以及个性化需求提高而得以高速发展的精品电商,却仍面临着傍名牌、专利侵权、不正当侵权等待解困境。新零售成为市场新热点上半年网络零售交易额达3.1万亿元,与去年同期2.3万亿元相比,同比增长34.8%。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2017年上半年,由于618电商狂欢节的突出表现,网络零售交易规模仍旧保持高速增长。随着下半年各大电商818、双十一、黑五双十二等促销大节的火热进行,预计2017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将引来火爆增长,到达7.6万亿元。事实上,2017年上半年网购用户规模同样可观。《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中国网购用户达到了5.16亿人,较2016上半年的4.8亿人,同比增长了7.5%,预计2017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将达到5.4亿人。值得关注的是,在现今消费升级的市场环境下,消费者对商品品质以及商品个性化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看重购物体验,而众多电商品牌早已不再拘泥于线上,而是转向线上线下结合的新零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认为,未来的零售,是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线上、线下以及物流打通,对商品的生产、流通、展示、销售、售后等全过程进行升级,进而重塑零售业态结构与生态圈。精品电商引领新消费趋势与新零售交相辉映的另一端,新消费同样值得关注。曹磊指出,2017年以来中国网络零售行业业态百花齐放,众零售业巨头不断加码注资,进军无人零售、生鲜电商、社交电商、精品电商等新兴热门行业。其中,提供高品质、全品类平价精选用品的精品电商被指代表了新消费的未来趋势。从2016年上线的ODM电商网易严选,到2017年上线的精品电商米家有品、精选电商淘宝心选等,精品电商发展至今,版块越来越丰富,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抢先布局,不断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平价的精选商品。但在ODM电商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困境。首先是傍名牌问题。曹磊认为,ODM电商存在傍名牌现象,即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包装等,使购买者混淆误认。品牌商在选择代工厂的时候,不仅会对生产的标准、环境、质量、检验设备等提出要求,而且还会派人在代工厂里面进行现场监督,要按照品牌商自己的一套严格的生产加工标准来执行。一旦失去了品牌商外在的监督和制约,代工厂会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而降低生产标准,因此也就很难确保它生产的商品跟原品牌有相同的品质。其次则是专利侵权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认为,如果一家品牌商所售卖的产品跟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外观上不一样,但在自己的产品介绍表述中声称跟其他某品牌使用同一生产商,相同的材质,这种情况可能涉及侵犯其他品牌的商标权。而如果产品外观跟其他品牌的产品相似,但没有在宣传中点名其他品牌,则不涉及商标权,但可能涉及侵犯其他知识产权。不正当侵权问题同样值得关注。ODM电商使用‘XX品牌制造厂商’等类似的宣传,本质上属于攀附‘XX’品牌商誉的行为。通过大牌的背书,让消费者对其产品质量予以认可,进而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从单独这一宣传行为的来看,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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