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磊:不排除第三方通过施加压力 要求商家退出京东平台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20 浏览:28 海淘人物
摘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三亚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排除有第三方通过或明或暗的方式施加压力,要求商家退出京东平台。以下是该报道原文全文链接:《八面来风 》消解月饼税的困惑才是关键9月19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从合肥税务部门获悉,中秋佳节将至,单位向职工发放的月饼这些福利也需要按照价值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才被免税。(9月20日安徽财经网)被舆论热议的发月饼缴个税并非新鲜事儿,基本上年年中秋节都会被人争议,这无形中给欢乐祥和的传统节日增添了不和谐音符。通俗些形容,过节发月饼让人高兴,而因为月饼产生的月饼税却让人心堵,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的困惑。其一,月饼税在征缴上的不公平受到质疑。前两年南方某省会城市税务部门称,征收月饼税在许多时候落实不了。如果一些企业将过节月饼并入成本核算,从个人收入事项上就查不出来,就不会涉及征税,而将月饼按实物计入个人收入的时候才有可能缴纳。也就是说,在很多时候月饼税被一些单位和企业规避了。那么,由此带来的就是征税上的不公问题。同样发了月饼,有的人缴税了有的人没缴税。其二,月饼是单位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福利必然带有无偿或免费的性质,将免费的福利带上税,从习惯和传统上让人难以接受。其实,从法律适应公众需求的角度,未必不能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做些修改,譬如,可规定节日福利可以在多少价值额度下减免;再譬如:可以专门在个税征收之外单独列出一项公民全年节庆福利税收规定,不必逐月征收,这样做一方面顺应了民意,另一方面也符合法律规定。三者,月饼税并入个税计算有劫贫之嫌。事实上国内公众个税负担已经较重,一项为公众熟知的数据证明,目前全国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已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70%以上,在某些地区甚至超过了80%。而真正的高收入群体不仅不在乎月饼税,可能以大额度现金福利方式规避月饼税。其结果还是普通工薪者和低收入者吃亏。月饼税确实与法有据,然而,有关方面为何不多考虑考虑征收月饼税背后的公众感受?月饼税的确是笔小钱,却代表着立场,关乎着社会公平,以及情感伦理上的正当与否的评判。(燕赵晚报毕晓哲)电商平台不该给商家出单选题近日,南都记者接到消费者反映,包括韩都衣舍、江南布衣、太平鸟、真维斯、GXG等多家国产知名服装品牌的官方旗舰店从京东平台上消失。一些知名服装品牌表示,关闭了京东上的店铺,可在天猫等平台继续进行购买。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分析认为,不排除有第三方通过或明或暗的方式施加压力,要求商家退出京东平台。一些国产知名服装品牌从京东平台上集体关店,却在其他平台上继续销售,元芳,你怎么看?暂时虽无确凿证据表明,此事是第三方施压的结果,但综合各种信息来看,曹磊主任的判断恐非空穴来风。还记得今年6·18电商大促吗?当时就有报道称,在服装品类上,某电商平台祭出杀手锏,要求商家二选一,不参与京东平台上的促销活动。一些商家屈服于该平台压力,不得不发公告,宣布京东订单作废。此外,在传统服装线下销售萎缩、线上销售火爆的背景下,如果不是囿于不可抗力,哪家企业不想与多家平台进行合作以扩大销售额,哪家企业愿意把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个别电商平台自恃江湖地位给商家出单选题的现象,大家早已不陌生。前有3Q大战中著名的二选一,后有每年的各大电商促销活动前后,不时传出电商平台强迫商家进行非此即彼有我无他站队的传闻。可以说,这种做法很霸道,于理于法皆不合。于法而言,有法律人士指出,电商平台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裹挟商家做单选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涉嫌不正当竞争。于理而言,商家搭上平台快车,无非就是想借平台优势,获取流量、用户以及销售量,因此多在几个平台多开几家店铺总是好事。被迫在一家平台销售剥夺了商家的选择权,也损害了商家利益,简单而粗暴。垄断是一头巨兽,它会下金蛋,同时也可能踩踏群众的庄稼。电商平台为了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强迫商家做单选题,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损害。货比三家,不仅是事关选择权,还是一种议价权。当市场出现过了这村就没这店的情况时,这些权利都难以实现。(法制日报 连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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