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台跨境电商扶持政策 新区跨境电商迎发展新机遇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14 浏览:30 海淘人物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出台。《暂行规定》立足大连城市特点、涵盖全产业链发展要求,将全力推进中国(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金普新区作为大连跨境电商重要承接地,在全面提升跨境电商集聚效应,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是,在大连地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跨境电商企业,以及为跨境电商配套服务的企业或主体。《暂行规定》提出了八个扶持和鼓励的范围并明确了相应的扶持标准,包括鼓励平台建设与经营、培育经营主体、鼓励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建设监管中心、鼓励第三方信用评价和鼓励融资体系建设。这些扶持政策立足大连的城市特点,涵盖全产业链的发展要求,资金扶持标准也略高于国内同等城市。其中,鼓励线下园区建设,将对实际使用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入驻有经营业绩的跨境电商企业达到20家的,每新入驻一家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园区扶持资金1万元,最多给予200万元;在推动外贸企业运用跨境电商转型发展方面,将对具备进出口经营权、跨境电子商务年进出口额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元。此外,《暂行规定》在加快线下园区快建设、集聚各种要素资源,解决跨境电商物流、营销、服务配套等不够、销售渠道不广等问题方面,都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目前,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区市县和先导区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向市外经贸局提出评审申请。暂行规定对扶持和鼓励对象的资金拨付,将按照有关惯例,实行下一年度拨付上一年度扶持资金的办法兑现扶持资金。 据了解,今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复大连市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金普新区先行先试,于去年5月提前创建金普新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及经贸合作区。目前,园区注册企业已超700家,注册资本50亿元,其中400多家已经运营,已成为大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重要承载区。本次《暂行规定》的出台,也将对新区全面提升跨境电商集聚效应,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产生积极影响。 专项资金扶持对象: 一.在大连地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跨境电商企业: (1)自建跨境电商平台的进出口企业; (2)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二.为跨境电商配套服务的企业或主体: (3)为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 (4)为跨境电商提供物流、仓储、人才培训、数据分析、信用评价等配套服务的企业、机构和跨境电商线下园区; 暂行规定从八个方面扶持跨境电商的发展: 一.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二.大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三.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四.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五.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 六.鼓励建设跨境电商监管中心; 七.鼓励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 八.鼓励跨境电子商务融资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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