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传统企业开展电商服务 最高可获200万元资助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14 浏览:52 海淘人物
开展电商服务的深圳传统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等将获政府扶持,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的《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透露上述信息。《管理办法》规定,传统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自行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最高可获200万元资助。 《管理办法》显示,深圳将设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 不同类别的项目将获得不同的扶持: 1.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项目类:对于首次通过指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且与该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并已支付服务年费的深圳法人企业,专项资金将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所交服务年费50%的补贴,每家企业资助上限为1万元。 2.电子商务集成创新项目类的企业:若已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100亿元及以上,将获最高2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的资助。若其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50亿元(含50亿元)至100亿元的,1亿元(含1亿元)至50亿元的和1亿元以下的,将分获最高15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资助。 3.针对从事跨境贸易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付企业、物流企业、试点区域经营单位、代运营等深圳法人企业,为实现“阳光化”通关而与深圳跨境贸易通关服务平台系统对接,专项资金对本公司信息化系统进行改造的项目给予资助。对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项目按批准标准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50万元~200万元不等。 4.《管理办法》显示,专项资金将对于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的冷链配送系统建设、开展网络销售业务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中心建设以及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解决方案的项目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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