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出新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14 浏览:18 海淘人物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近日,万源市委、政府出台新政,加快该市电子商务发展。力争该市到2017年全市培育电子商务年销售超亿元的企业5家,超5000万元的企业8家,全市电子商务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 该市坚持以深度融入实体经济、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打造本土平台、促进广泛应用、开展创新孵化为重点,按照“企业主体、政府主推”原则,以完善基础设施、健康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为根本保障,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兴先导型作用,加快构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业态丰富、模式创新活跃、配套设施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该市将以搭建行业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开通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普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加大电子商务向社区和农村发展、开展网络营销推广活动、健全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体系、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等七大工作为重点,以建立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基金、建设电子商务园、鼓励企业落户本市、鼓励开展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业务、鼓励本市现有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鼓励企业扩大销售规模、鼓励开展示范创建、放宽市场准入、加快人才培育、加快物流体系建设等十项具体措施为保障,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 为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该市制定了相关激励政策,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600万元的服务业扶持资金;对园区办公用房面积达4000平方米,入驻电子商务企业不少于5个且企业线上销售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入驻企业占用面积不少于50%,统一物业服务、配套服务体系完善、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运营单位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内排名100强和省内排名50强电子商务企业在万源设立全国性和区域总部(独立核算)经营满1年的,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万源设立全国性总部,正常经营满1年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日均线上资金流量超过50万元的,再给予30万元奖励;对本市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正常运营满1年且线上销售额达500万元的,给予平台建设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本市企业自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且线上销售额达5000万元的,给予平台建设一次性资助80万元。对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按其首期服务年费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线上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的零售或批发型电子商务企业,或年服务收入超1000万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本市电子商务企业年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300万元、50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上台阶奖励,次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发展前期每吸纳一名专业人才并对企业电子商务工作有一定贡献者,每人可一次性奖励1万元的岗位补贴;对快递业务搬迁至物流园区内的企业给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快递车辆进行更换升级的企业给予每辆1万元的补助资金。 为确保电子商务发展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该市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成立了由万源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一位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和两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发改、财政、商务、金融、统计等2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具体任务及其措施分解落实到了各成员单位。(来源:四川新闻网文/蒋德敏李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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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打造网上丝绸之路 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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