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六项措施 加速电子商务扶贫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14 浏览:26 海淘人物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加快电子商务扶贫步伐,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政策大会 一、目标任务 以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为重点区域,以225个特困片带、622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对象,以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扎实抓好党政推动、市场运作、基础配套、协会牵引、试点示范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从2015年到2017年,全省70%以上的贫困乡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和移动宽带,绝大多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从2018年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全省贫困地区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高,4G网络全面覆盖。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行政推进体系。在市、县、乡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电商扶贫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工作推进、检查考核等。层层成立电商协会,形成政府、协会、驻村工作队共同推进电商扶贫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网店服务体系。完善县电商服务中心、乡服务站和村服务点功能及配套设施,为贫困地区网店开设和运营提供策划、培训、IT外包、美工、客服、代运营等专业服务,健全上下游服务链;依托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各地电商产业园、创业孵化园,为贫困地区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三)建立网货供应监管体系。确定特色主业、主打产品,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要求,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贫困户从事网货生产加工,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认证一批网货供应定点企业,为网店提供充足丰富的货源。加强农特产品网货监管,制定农特产品生产加工标准,指导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按标准种植、生产、加工、包装,从源头保证网货供应质量;抓好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建立网销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流通环节进行监测,杜绝质量隐患。 (四)建立网络物流体系。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采取有线无线结合的办法,扩大网络覆盖面。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在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鼓励发展面向乡村的“草根物流”,建立完善的物流体系,提高网货配送效率。 (五)建立人才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规划、方案,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构建由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高等(职业)院校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继续教育甘肃分基地和淘宝大学(兰州)等专业机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培训,共建电商扶贫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实现电商扶贫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 (六)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工作体系,与其他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围绕“三有一能”目标,建立电商扶贫统计通报制度,重点考核网店数、销售量、交易额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以及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情况。 三、重点工作 (一)宽带网络建设。省通信管理局、工信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宽带中国”战略,推动贫困地区光缆入乡、入村、部分光纤入户,行政村通宽带和连片特困地区行政村互联网覆盖。 (二)物流快递支撑。多形式、多渠道、多类型发展物流快递服务业。通过物流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贫困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到2017年实现物流快递乡镇基本覆盖,功能覆盖到村。 (三)网店规模壮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多形式、多方法扩大网店经营规模。采取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方法,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通过与当地电商龙头企业、网络经纪人、能人大户、专业协会开展贫困户网店“一对一”对接,帮助贫困户提高网店运营效益。对暂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村,鼓励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未就业大学生和贫困村在校大学生以及致富能人,在乡镇服务站、县服务中心或电商扶贫产业园内开设扶贫网店,代销农特产品。 (四)网络品牌培育。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建立电商扶贫农特产品目录库,对全省优质特色农产品种养规模、产量产值、品质特色开展调查摸底统计,确定主导品牌,编制省市县特色主导产品目录。引导支持贫困乡镇至少培育一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龙头企业,进行认证挂牌管理和扶持。 (五)金融服务支撑。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效果明显(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企业和网店,给予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小额信贷支持,政府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鼓励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在贫困乡镇设立服务网点,村设立金融服务代办点,改善农村网店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条件。 (六)试点示范引领。在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每县选择1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3个村,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按照试点方案迅速安排启动,指导试点乡、村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试点工作。实施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覆盖。积极推进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计划的落地,利用大平台提升我省电商扶贫质量水平。 四、强化保障 (一)组织领导。电商扶贫工作实行“省上指导、市州协调、县负总责、乡村落实”的工作体制。总体工作在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由省商务厅、扶贫办负责工作指导和推进;各市(州)扶贫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扶贫领导小组对电商扶贫负总责,具体负责本县(市、区)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各乡(镇)和贫困村为具体实施单位,要整合乡(镇)电商办和扶贫工作站力量,抓好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贫困村“两委”班子、双联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配合做好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 (二)责任分工。围绕做好电商扶贫工作,靠实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需求清单和规划计划的制定,以及综合协调、进度通报、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做好电商大平台引进、本土平台培育、网货促销、物流配送、人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农牧部门负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等工作;农工办负责把电商扶贫作为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驻村帮扶年度考核;通信管理、工信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协调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网络等企业加快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工作;工商、质检、食药部门负责做好网上销售产品的资质认证、质量安全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电商扶贫配套资金保障工作,制定出台财政奖励扶持办法。 (三)技能培训。省上重点抓好示范性培训,以县(市、区)为主体,做好电商扶贫的系统培训和专项培训。把电商扶贫培训纳入“两后生”培训范围,列入年度计划,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专家理论讲解与店主现身说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务求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以市(州)、县(市、区)为主体,加强对网店经营者的专业培训,重点对网上开店、网店装修、客服、运营推广、产品拍照美化及店铺管理维护工具等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帮助掌握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的一般流程,并能独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培训一名电商应用人才和信息员。 (四)考核奖惩。商务、扶贫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部门协作机制,对电商扶贫工作进行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底考核,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电商扶贫成效突出的“明星网店”和“诚信网店”,给予奖励;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甘肃电商扶贫形象的不良行为,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予以惩罚。 (五)宣传引导。加大电商扶贫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跟踪式专项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微博话题、微信栏目,对电商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宣传报道。依托双联行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群众在电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尤其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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