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商局“五突出”服务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0-22 浏览:71 海淘人物
近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稳增长、促发展”的战略部署,以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实施“互联网+”行动为主线,江门市局狠抓“五突出”,大力放宽电商准入门槛,加大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网监工作效能,全力服务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一、突出“准入宽进”,繁荣发展网络经济主体。充分发挥工商登记职能作用,坚持“能放则放、非禁即入”的原则,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网上登记等工商登记便利化措施,大开电子商务主体准入“便利之门”,全力发展各类网络经济主体。2015年5月,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27条措施》,降低电商主体准入门槛,放宽网店登记名称限制,允许“一址多照”、“住改商”等,探索实施电商企业集群注册、集中办公、“互联网+虚拟经营场所”等新型注册登记模式,进一步释放简政放权、商事改革政策活力,鼓励支持自然人开办网店和企业、个体户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目前,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网络经济主体1963户,注册资本(金)达25.45亿,其中内资企业768户,注册资本24.47亿元;外商企业29户,注册资本8715.65万元;个体户1166户,注册资金1040.35万元。登记成立电子商务公司71家,注册资本5332.31万元。 二、突出“后续严管”,严格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先后组织开展“网络双打”、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治理、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红盾网剑、“双十一”等专项行动,加强对油漆、LED照明、水暖卫浴、箱包皮具、麦克风、纺织服装、农资等重点行业以及重点B2B、B2C、O2O网站(店)的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扰乱网络交易秩序的违法行为。2012年以来,共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150多宗,案值136万多元,罚没金额17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宗,责令整改网站87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5条,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关闭非法网站12个。 三、突出“以网管网”,有效提升网络监管效能。2015年3月开始,全面推广启用全省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探索开发“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等辅助平台,完善网络商品监测、网上12315、信用信息公示、小微企业电商创业创新等监管服务功能。先后组织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操作应用培训8期,培训网管人员270人次,有力推进“以网管网”能力建设。依托信息平台,组织做好“两库一标”(网络经济主体数据库、主体网站库、红盾电子标识)基础信息数据建设工作,并运用网络大数据服务工商监管和我市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决策。加强对网络主体资格、经营商品、交易行为、网络广告在线检查,目前已网上巡查各类市场主体5.95万户次,入库网站主体678户、网站域名3581条,为下一步实现网络交易精准监管和精准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四、突出“行政指导”,贴心服务促进市场自律。建立行政指导联系点,推行行政指导联络员制度,挂点走访江门市网商协会、LED行业协会、电器照明协会等行业组织以及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宣传工商网络监管法律法规,广泛征求电子商务发展政务需求,后续跟踪服务解决工商登记、商标专用权保护等实际难题。先后走访指导科恒实业股份公司、莱茵电子新科技公司、0750团购网、金佣网等网商企业网上免费申领“红盾电子标识”,实现网上“亮照亮标”,实现网上虚拟经营主体“实体化”,进一步提升网络交易透明度,降低网络交易风险。目前,“红盾电子标识”申领发放工作已在全市全面推广。组织指导美团网、百度糯米网、窝窝团网等国内知名团购网站江门分站开展电子交易规则自查自纠,排查本地入驻商家820多家,纠正不平等、不规范电子合同格式条款70多条,有效解决团购消费“退货难”、“退款难”等难题。 五、突出“消费维权”,解决网购纠纷保障民生。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依托12315热线、红盾政务网、工商微博、工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受理和处理网络消费投诉举报。2014年以来,共受理网购消费投诉举报178宗,约占消费投诉受理总量9%,涉及争议金额近10万元。经工商人员调解成功149宗,调解成功率83.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万多元。同时,及时梳理分析网络消费投诉突出问题,先后发布3期网络消费警示,及时曝光网购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和网站“黑名单”,教育警示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来源:江门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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