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B2B不是仅仅停留在交易前的供需信息交换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10  浏览:42  海淘人物

背景回顾: “B2B电子商务不是仅仅停留在交易前的供需信息交换,B2B电子商务应该服务于交易本身,或至少应参与到交易的过程中,这才算是真正步入B2B电子商务。”这是B2B电子商务交易管理服务模式实践者的主要论点。与利用供需信息进行服务不同,B2B电子商务交易管理目前最为普遍的方式是利用SAAS模式进行服务,直接通过信息化(尤其是在线软件)手段,帮助提升客户的交易效率,或是降低交易过程本身的风险。分析研究: 我们认为,B2B电子商务本身定义的模糊造成人们对电子商务认识的不同。以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和慧聪为代表的综合B2B电子商务,服务于交易前信息,是目前最普遍的电子商务服务形式。但不可否认的是,为B2B交易本身或其中某个环节提供电子化支持的服务形式也是B2B电子商务,且这一服务形式早已有之,但大多数集中于服务于特定的大中型企业,因此被归纳在企业信息化的范畴之内。但随着ASP及SAAS等基于互联网的软件手段的出现,这一服务于交易流程的B2B电子商务模式开始以可标准化和可配置的形态出现,并具有了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能力,此即为其创新所在。 由于为中小企业提供交易管理服务从实现手段上已没有障碍,因此这一服务模式开始被厂商发掘,典型的案例如金蝶提出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阿里软件服务、铭万网附加在“八方通宝”上的服务等等。这些服务的共同特点是面对中小企业的B2B交易流程,提供基于SAAS的商务工具。我们认为,这一模式是B2B电子商务从信息服务向更深入服务的延伸,也是互联网改变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传统商业模式的主流趋势。对企业用户而言,通过这一模式能以较低廉的代价实现交易管理的信息化;而提供服务的厂商则有机会找到B2B信息服务之后的另一个获利点。 不过,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是,企业用户的规模将是决定服务提供商能否获利的关键。SAAS下的B2B交易管理服务需要通过对规模化的用户收费实现沉没成本的分摊,并帮助进一步获得盈利。因此,易观国际认为,通过SAAS实现的B2B交易管理模式发展的焦点将是用户量的累积。 从厂商具体实践情况看,获取用户有两个方式。方式一,通过传统的以供需信息服务为核心的B2B服务吸引用户,在为用户带来商机并产生实际交易的基础上,为用户提供交易管理服务。方式二,直接通过SAAS模式创生的信息化功能吸引客户,这些功能可能是交易管理,也可能是服务于企业的内部管理。 对国内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而言,两种方式都有其合理性,但从实际的调研看,中小企业对于商业机会有着非常旺盛的需求。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需求模型也表明,用户在满足商业机会的获取之后,才可能跃迁到更高级的需求之上,如SAAS的B2B交易管理服务。这意味着,本身已经拥有一定用户积累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在提供这一创新服务模式之上,可能会更具优势。因此方式一或许更具有合理性。对策建议: 我们认为:从SAAS实现的B2B交易管理这一创新模式中盈利仍具有不确定性。 主要原因在于用户对于交易管理的需求仍不明朗。对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寻找商业机会要比管理交易本身更为重要。这些企业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商业机会并没有膨胀到需要大规模采用SAAS管理工具替代手工操作的程度,因此还不能判断基于SAAS的B2B需求会迅速膨胀。但从更长的时间范围看,通过信息化手段(尤其是互联网手段)解决企业间(甚至企业内)的商业问题是技术发展和用户信息化意识提高的必然趋势,而目前基于SAAS的B2B模式只不过是初级阶段。原因在于,SAAS为寻求规模化而不得不进行的标准化很难满足行业区隔的差异化,因此只能为具有共性的基本需求提供服务。可以预测的是,如果未来的交易前B2B电子商务将因行业细分,那么服务于交易管理的基于SAAS实现的B2B电子商务也必将因行业而细分。而随着细分的逐步加深,其应用广度和深度都将获得空前提升。 从短期获利的角度看,这一创新模式很难创造商业奇迹,但从战略角度看,它蕴含未来获利的潜能。对于有实力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商和企业信息化服务提供商而言,这一模式值得尝试,但不应在短期内对其施加过高盈利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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