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进出口渠道”的倡议书通过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0-21 浏览:32 海淘人物
“2015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与物流发展大会”今天在天津顺利结束。本次会议在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口岸协会的指导下,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300多位有关跨境电子商务与物流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领导、专家、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口岸协会、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等领导分享了就通过贸易畅通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共同发展、共享繁荣的愿景与理念。开幕式上,作为本次会议的重要成果,原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建议进一步推动落实上海市政府近期提出的“推动邮路逐步纳入跨境服务试点、研究制定邮路进出口监管试点方案”这一创新型议题,关于“共享进出口渠道”问题广泛征求参会各方建议,把信息及时反馈给国家政府相关各部门。 最近,上海市政府为了进一步更好得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出台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推动邮路逐步纳入跨境电商服务试点、研究制定邮路进出口监管试点方案。”这样一个全新的创新型议题。大会认为,在新的全球化形势下,推动贸易畅通是“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拓宽贸易空间、优化贸易结构,实现可持续增长的全新动力和普遍愿望。所以,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共同倡议,未来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实现国内各类企业间的互联互通,尽快建成辐射全国各地的贸易支点城市合作网络,共享进出口渠道,使全国人民共享贸易全球化的繁荣,联盟并愿意为此积极探索问题的实现路径。 倡议书认为,“邮路是指邮政业,是指联合国的国际邮政联盟组织,是指国际联盟建立的近20多个国家邮政企业参加的畅通的邮政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各国人民间包裹类邮件、快件的通关与运递是自由的、畅通的(非危险品),是受国际法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物品,各国都给予了多项优惠的通关政策。最近,上海市政府提出的邮路进出口渠道是国家的通道,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使邮政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都能够公平公正地享受这一国家通道资源。尽快实现国内各类企业间的互联互通,进而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在国际上实现互联互通、实施“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文/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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