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普查看保险业信息化建设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11  浏览:27  海淘人物

2008年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国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中国保监会领导下的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以下简称“经济普查”),是对保险业的业务、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水及能源的消费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是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回顾本次经济普查工作,信息技术在普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统计信息系统在本次普查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直接保障了本次普查的数据质量和普查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险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已成为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但本次经济普查也暴露出当前保险业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一些问题,因此,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总结与分析,这对进一步推动保险业信息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经济普查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普查工作,保监会负责保险公司总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状况普查工作的实施,保监局负责辖区内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财务状况普查工作的实施,具体工作涉及对普查表的发放、回收、审核。  工作流程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沿用“一级报三级”的报送层级,将自身各分支机构的财务普查数据报送至统计信息系统;保监局下载辖区内各机构的财务普查表,进行初审,并转发当地分支机构;在此基础上,当地分支机构审核并确认普查数据,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发送给当地保监局;由保监局将辖区内所有机构的普查数据按统一格式报送给保监会。  本次普查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时间紧,监管机构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组织辖区内的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完成各项财务普查数据报送及初审、核对工作,并完成全国汇总。  二是任务重,抛开保监局普查办人手少不说,本次普查涉及的数据量较大,普查机构数量众多,包括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机构的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中心支公司。  三是全行业紧密联系,本次普查经历总公司报送数据、保监局初审并分发辖区内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填报并反馈及保监局上报保监会的流程,将全行业紧紧联系在一起。  经济普查映照当前  信息化建设不足  从宁波保监局经济普查开展情况,及保监会组织的对部分省市经济普查督察所了解的情况看,信息技术的应用仍未能与本次经济普查工作完美配合,反映出当前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人工核对数据的工作量较大  为防范数据差错,保监局普查办须人工核对保险机构的2008年年报数据与其年终决算数据(分别包含三张表),关注差异较大的项目,并提示各机构着重核对并给出差异解释。这项工作比较机械,很费时间,工作量相当大。  分发及回收普查表的效率较低  本次经济普查过程中,保监局普查办须将普查表发送至各机构,在其审核并将表格填写完整后回收表格,在发生错误的情况下需与机构反复沟通。而在当前,无论是用电子邮件方式,还是通过u盘拷贝的方式,乃至电话通知的辅助方式,以普查办的人力,应对辖区数量众多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保险机构,是相当费时和低效的。  普查辅助软件的功能有待完善  本次经济普查,保监会提供了Excel形式的普查辅助软件,较好地控制了数据录入、审核中的各种错误,并能完成数据上报保监会前的部分数据验证工作。但其功能上仍存在不足,例如普查数据上报给保监会后,由于各种原因被退回的部分问题,如机构名称不一致、姓名项填写有误等等,但能通过增强普查辅助软件功能进行报送前校验的。  信息技术在普查工作上有值得介入的空间  信息技术虽在本次普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细节上仍存在信息技术值得介入的空间。以在本次普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统计信息系统为例,它如能在后台核对各机构的年报数据与年度决算数据,自动生成差异表并回传给各机构,就能极大提高普查办的工作效率;又如,它若能在生成的财务普查表中自动填写诸如“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而无需各机构人工录入,能极大规避数据录入错误的风险;再如,它在导出保险机构财务普查表时,若能按普查方案所规定的目录格式,实现财务普查表的批量导出,将大大减少差错,提高普查的工作效率。  部分机构尚未建立功能完善的OA系统  通过参与保监会组织的对部分省市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的督察,发现部分保险机构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尚不完善,本次普查的许多原本可以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工作完成的工作,仍采用了传统的传真和电话方式,工作效率较低。  加大投入的同时强化基础建设  从本次经济普查看,今后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在加大投入、不断上线新系统的同时,仍要重视行业信息化领域中的基础建设,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当前,监管机构的人力资源有限,而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的机构的数量相当庞大,而本次普查中虽然提供了工具软件,但仍有许多工作原本可以让计算机完成的工作,以手工操作进行,造成部分工作环节效率较低,在一定程度影响普查的顺利开展。因此,今后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加大投入的基础上,须重视工作过程的细节,合理规划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技术手段,以达到以人为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推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  当前,大多数保监局普遍未上线日常监管信息系统,因而以保监局目前的人力难以高效率地应对数量庞大的机构,极大地制约了日常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从当前保险监管的模式出发,并结合宁波保监局监管信息化的实践,证明建设一套以保监局为核心,连接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学会,并整合入各项日常监管功能的信息系统,有重要现实意义。这不仅能加强监管,更能提高日常监管的工作效率,乃至提高整个行业的效率。  推动保险机构合理布局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保险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大,各类新业务财务系统以及数据中心、灾难备份等项目的上线,已成为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保险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监管机构必须指导保险机构就信息化建设进行合理布局,在上线诸多项目的同时,不断完善现有系统的各项功能,并坚持以人为本,以信息技术的投入,最大程度减少人的重复劳动。(编选:中国B2B研究中心 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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