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府采购:一场姗姗来迟的约会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10  浏览:34  海淘人物

云计算技术、社会化电商和移动互联网等关键技术在我国已进行了广泛应用,政府采购制度法规、政府采购信息化和采购组织管理在经过十几年的摸索后,也积累了大量经验。本栏在之前章节已阐述过计算的规律、软件发展的趋势、避免信息悖论的途径,到此,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已经不是要不要建、为什么要建的问题,而是要直奔主题——谈谈如何建设、建成什么样?  如何建?我们应行走哪条通向“罗马”的道路  可行性研究已经显得多余,摆在我们面前的道路其实就那么几条,我们不妨试着走一下,答案自见分晓。  ◆可否直接选用社会化电商平台?  不能。  目前,社会化电商平台的商务流程普遍是以卖方为主体,即商家有什么,买家就买什么。其基本操作流程是:商家把产品摆放在网上并明码标价,买方在网上搜寻,经过一番性价对比和信用考察后作出购买决定,最终下单成交。  我们不难看出,在这个交易过程中,搜寻商品的信息成本全部由买家承担,卖家只坐等接单。这只适用于政府部门的零星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的流程显然不是这样的。显然,社会化电商的交易流程并不能满足政府采购的要求。  政府采购应是买方坐等、卖方竞价的交易方式,其要求电商平台必须提供更多的交易规则,如竞价、拍买(反拍)、投标等业务功能,而现有的社会化电商显然不需要也不具有这样的交易规则。  社会化电商平台还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就是“去中介化”,这在消费者市场是没有问题的,但在政府采购市场却很难行得通。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的专业组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诸如政府采购中心等集中采购机构是依法设立的,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力量,怎么可能被“去”掉呢?  此外,社会化电商平台原本就有好多家,到底上哪家平台?会不会“上去”容易“下来”难而形成垄断?如果每家平台都上,那又会增加新的管理成本,进而造成新的不便。  ◆各级政府自己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如今的电商平台技术已经非常成熟,政府请专业公司一起建设或者购买成熟的网上采购套件,技术上应该没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如何运营?这就好比盖一个物理上的商场并不难,但商场建成后要使这个商场里聚集人气并实现较大规模的交易,是需要精心策划和用心经营的。现如今,一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由于建成后缺少运营,或者运营不善等各种原因,致使无人问津,最终沦为“摆设”。  与传统的内部信息系统不同,网上采购平台的用户主要是外部人员使用,对服务响应的及时性、系统运行速度的高效性要求都很高,传统的购买软件和运维服务被动响应式的方式,很难适应电子商务类业务的需要。这种不固定的、非专业的、不持续的运营服务,导致的结果便是:网上商城运行不了多长时间就难以为继了。我们发现,这时候网站变成了“硬件”,运营才是“软件”。另外,如果每个政府都自己建设网上商城,供应商不可能到成千上万个“岛屿”林立、大小不一的采购商城中一一开店。最终,那些众多小而全的政府采购商城将会淹没在互联网的信息海洋里。  这条路也是行不通的。  ◆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商城,行不行?  也有学者建议,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也就是说建立一个特大号的商场,想必在技术上应该不是问题。同样的问题,运营管理谁来做?  显然,政府自己没有足够的精力和专业。不管是政府投资一家公司,或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某家公司来运营,如果商城没有运营成功,投资就会失败,决策者就要担责。如果政府通过强制力来扶植,使这家公司把这个超级大商城运营成功了,那政府就是在为自己培养一家唯一的垄断企业!连寡头竞争者都没有。如果这个网站店大欺客、服务不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想换到别的商城购买物品,估计就没那么容易了。全国就这一个商城,采购人并没有别的选择,这样一来,专家不是在建议政府作茧自缚吗?  市场竞争造成的垄断和政府规划出来的垄断是不一样的,市场竞争出来的垄断,随时可以打破,而政府规划出来的垄断,却无法打破。可以想象,一个政府规划出来的垄断型采购平台还有什么创新动力(310328,基金吧)?也许平台建成之日,毫无夸张的说,就是落后之时。  所以,这条路,看似有道理,其实也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唯一可行的路:第三方建设并运营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第三方建设并运营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简称“政采电商”),就是企业搭台,政府唱戏。运营方投资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政府花一定的租金租用这个商城的一个站点。  在逻辑上,一个政府拥有一个独立的站点;在物理上,这个站点又是一个大商城的一部分,大商城的供应商等信息都是共享的;从功能上,它既有别于社会化电商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的全部流程,又可以和社会化电商平台进行对接。这种“对接”就是把社会化电商作为一个“打捆”的供应商进驻到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整体化管理。这样,“政采电商”一旦建成,就可以直接使用社会化电商现成的资源,对供应商的动员也就变得非常简单。  如此这般,既可以避免社会化电商平台的交易流程的不适应问题,也能促进社会化电商在政府采购领域的竞争。同时,“政采电商”不会对供应商收取高额的进驻费,进驻成本低甚至无成本,区域性的供应商就不会望而却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也就能更好地发挥。  关于平台站点的粗粒度,以县为单位设站点、以市为单位统一租用为宜,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省为单位租用。中央政府要鼓励竞争,这样市面上就会形成若干个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经过市场的优胜劣汰,最后能够留在市场里的“政采电商”不会太多,充其量也就三五家。  “政采电商”部署在公有云上,交易数据以县级政府为单位,同步到采购监管部门。县级采购监管部门同步本县的数据,市级同步本市所有县的数据,省级同步全省市县的数据,中央同步全国省市县的数据。因这有这种同步机制,国家就可以要求各个“政采电商”提供的数据是一样的,也就是标准统一。这个标准由中央监管部门统一制定。若某一政府,觉得在用的“政采电商”平台不满意,就可以随时更换到另一平台。因为之前的历史数据已经实时同步到监管部门,更换新平台依旧能保持同步机制不变,新旧数据口径与标准一致,前后数据实际就是一样的,就像没有更换平台一般。所以,这就解决了各级政府平台选择的后顾之忧。  第三方运营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结合了所有方案的优点,寻求了政府、社会化电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营商、供应商、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最大公约数,在现实的技术与商业环境下,是政府采购电子化最佳的也是唯一可行的方案。  建什么?平台的交易范围和交易规则  政府采购分为货物、服务和工程。工程,其实就是货物加服务。所以,在政采电商平台交易的物品包括:货物、工程里的货物、标准服务、工程里的标准服务等四项内容。定制化的产品或服务,由于需求标准和技术标准需要专家参与,交易过程复杂,不宜纳入“政采电商”的交易范围。  另外,“政采电商”必须具有招标采购功能,但招标采购不能沿用项目招标那样复杂冗长的流程。由于本平台交易的都是标准产品或服务,产品功能和技术性能可预知好衡量,技术标准统一了,平台只需要比价就行,这就需要平台提供竞价和拍买(反拍)功能,公开喊价和秘密喊价功能。  还有,由于政府采购批量大小不一,有些大批量采购,一个供应商不一定有那么大的供应能力,这就允许多个供应商中标,每个供应商各得一份。更有想象空间的是,我们甚至可以组织跨政府的集中采购的团购,这样便可以形成更大规模的集中采购,议价能力也就更高。在这个平台上,实现这样的功能并非难事。  这些,都与传统的招标采购有很大不同。为有效推动“政采电商”市场化发展,中央政府有关部门除了不干涉与鼓励下级政府的自由选择外,还需对招标采购的规则细则进行修订,以扫除电子平台实施的制度障碍。  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包括两大部分,一个是本文讲的交易平台,还有一个是下文要讲的采购监管平台。敬待下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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