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电子商务 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0-25  浏览:32  海淘人物

如果在网上购买了侵权盗版商品,提供交易平台的互联网服务商是否因此负责?  从目前来看,被国内电子商务平台广泛接受的是“避风港”原则。这既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我国2006年颁布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按规定断开或删除相关侵权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在日前举行的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纠纷与解决方案专家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今则表示:“过错是避风港的核心内容,也就是说电商平台必须主观上没有过错才可以免责,而在是否有过错的认定上,则应当视其经营模式和注意义务来定。”  经营模式决定了平台商在网上交易中的参与行为和控制能力,直接影响注意义务的高低和责任归属。拿淘宝网、拍拍网这样的开放电子商务平台商来说,它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提供者,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已经对平台商家具备了一定的管理和监督功能,因此要承担相应的审查和注意义务,例如,要求卖书的商家在图书上架时必须提供该图书的国际标准书号,或审查书籍类卖家是否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  来自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的数据显示,2011年,淘宝网共删除侵权商品链接达6320万条,处罚侵权行为的会员70.2万人次。其中,接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删除相关侵权链接870余万条,通过淘宝网日常监管机制删除超过5400万条。  正版渠道的优化是电子商务领域需要解决的下一个问题,可以在“通知删除”流程中加入反通知机制,给被投诉方申诉的机会。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王斌认为:“一些小的店家在经营电子商务过程中不小心步入盗版漩涡,很有可能是进货渠道链条太长导致,这种情况下规范它、给它整改的机会很重要。与其收到权利人通知后删除盗版链接,不如协助它获得合法正版的渠道资源。”  在电子商务等互联网领域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充分考虑权利人、商家、平台、消费者等不同主体的合理诉求,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公开、透明的优势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环境的进一步改善。(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陈静)  《关于申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认证的通知》  为系统整合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家资源,做好“产学研”各领域专家的对接工作,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决定推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项目,来为我国电子商务研究与实战领域的专家、高官、行业人士,搭建一个涵盖理论研究、个人展示、观点传播、成果分享、课题申报、项目合作的第三方研究服务平台。  作为国内权威专业电子商务研究机构,包括B2B领域的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中国制造网、慧聪网、环球资源、金银岛、一达通、敦煌网等企业;B2C领域的京东商城、当当网、卓越亚马逊、新蛋中国、红孩子、凡客诚品(VANCL)、麦考林(麦网)、库巴购物网、苏宁易购、淘宝网、拍拍网、eBay易趣网、乐酷天、百度有啊、乐淘网、银泰网、珂兰钻石网等;支付领域的支付宝、财付通、环迅支付、百付宝、银联电子支付、快钱、易宝支付等;还有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宜搜、中科聚盟、新网互联、汇海科技、亿美软通、天下互联、新网互联、用友伟库等,以及团购领域的拉手网、美团网、F团、窝窝团、阿丫团、团宝网、24券、爱帮网、糯米网、腾讯“QQ”团、酷团网、大众点评网、淘宝“聚划算”等电子商务各领域典型企业,均为中心的重点研究与监测对象。  据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授予的对象包括:国内在电子商务领域有一定建树的科研机构专家、各部委与各地方政府部门领导、行业协会负责人、高校教师;在电子商务领域有一定研究与实战经验的中高端人才,包括B2B、B2C、C2C、电子支付、网络信用、物流快递,和移动电子商务等第三方电子商务行业人士等。而凡被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的人士,将能享受到位特约研究员特别提供的十项服务,其中包括:颁发证书、专家专栏、文章发表、媒体采访、第三方分析、联合发布报告等。(具体专家服务报名详见:b2b.toocle.com/about/r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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