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出台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 最高可获50万支持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05  浏览:33  海淘人物

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和粮食局电子商务科了解到,日前市政府正式出台了《怀化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从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壮大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进和培训电商人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一次性资金支持将达50万元。  《措施》明确,为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每年将组织评选“怀化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家,连续3年给予其每年10万元资金支持;对成功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的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发展壮大,对当年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或者年服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且注册和税收在本地的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分离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并运行一年以上且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占全部业务收入达到30%以上成功转型升级的传统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在本地注册且实际运营1年以上、拥有5人以上运营管理团队、注册用户数10000户以上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本地企业受政府部门推荐,在知名第三方交易平台建设怀化优势产业专区和怀化特色馆,经考核验收合格,对平台运营主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措施》规定,对通过电子商务形式销售怀化特色农产品特别是生鲜农产品,年交易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且注册和税收在本地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平台、生产或销售大户,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首次加入经认定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首次创建电子商务网站的外贸转型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入网费和建网费支持;对通过跨境贸易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美元、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对经认定为本市电子商务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参照《怀化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怀办【2012】44号)享受相关政策。对电子商务企业当年新录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的,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给予企业专项培训经费补助。鼓励个人创办电子商务企业,对在工商注册且当年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资金支持。  此外,《措施》还明确,将支持电商企业通过仓单质押、动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对从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融资的本地注册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期限在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按当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依据银行结算单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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