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江西省电子商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05 浏览:22 海淘人物
赣商宣信字〔2012〕308号 关于加强我省电子商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电子商务是时代发展的一种新型消费业态,代表着现代商务的发展方向。当前,电子商务行业在技术进步、市场需求和社会化投资的多重驱动下,发展势头强劲,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应用模式不断创新,特别是沿海发达省份,电子商务已成为各级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措施。但从我省发展情况来看,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主体不强、配套支撑体系不完善等。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现将加强电子商务工作通知如下: 1.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沟通联系机制。为保持工作联系渠道稳定畅通,及时通报电子商务领域有关政策、重要工作和会议精神,交流行业组织、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行业和企业诉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明确电子商务负责人和联系人,及时统计当地电子商务企业联络方式,并于9月15日前汇总到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商务厅(宣传和信息化处)(表格见附件1和附件2)。 2.尽快建立我省电子商务的统计体系。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30号)要求,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附件3、4)格式,在对电子商务企业及利用网络开展交易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填报,并于下一季度的头月月底前汇总报送,年度报表(附件5、6)于下一年1月底前报送省商务厅(宣传和信息化处)。 3.加强电商培训工作。为推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掌握电子商务新趋势、新概念、新方法,帮助传统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扩展业务,利用互联网做强做大,以及提高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的品牌知名度,今年下半年我厅拟开展1-2期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将邀请国内知名的专家或企业家来我省讲课,重点将组织设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电子商务企业的人员参加培训,适当邀请一些未开展电子商务的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培训班相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抓好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我省近期电子商务发展目标,拟以点带面,抓典型示范带动,培育或引进2-3家有较大影响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5家以上有较强市场占有率的专业性行业门户网站,50家左右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3-5家单独江西特色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1-2个“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力争5年内使我省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各地要加强对开展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努力帮助解决在开展电子商务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定期进行抽样调查,了解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取得的实际效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成功案例,请及时报送省商务厅(宣传和信息化处)。 联系人:谭荣栋,手机:13184584918 电话(传真):0791-86246777,邮箱:76629040@qq.com 附件:1.电子商务工作人员联系表 2.电子商务企业联系表 3.全省电子商务基础统计表(季报表) 4.商贸流通企业情况表(季报表) 5.全省电子商务基础统计表(年报表) 6.商贸流通企业情况表(年报表)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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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2012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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