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深圳出口加工区纳入跨境电商试点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05 浏览:30 海淘人物
记者获悉,市人大代表潘磊提交的《关于促进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的建议》中,建议将深圳出口加工区纳入全市跨境电商试点推广方案。 据了解,2000年4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约3平方公里。2015年1~11月(统计数据滞后两个月),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总额为116.8亿美元(预计全年数据为133亿美元),较上年1~11月同比下降14%,在全国进出口不景气的大环境下,相关经济指标波动尚处于合理区间。经过多年发展,出口加工区已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企业规模(117个入区企业)、产业生态、土地资源(约有18%的国有未出让用地)等发展基础,拥有被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周边坪山中心区大开发等外部机遇,未来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也面临着国际市场需求萎缩、自身产业结构层次低、配套政策跟进缓慢、区内外联动发展不足等诸多挑战,亟需通过转型升级来抢抓发展机遇,突破发展瓶颈。 当前,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精神,我市大力推动深圳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坪山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坪山综保区)。2015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的请示》[粤府〔2015〕11号]上报至国务院。目前,相关审批工作正在推进中。为配合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2015年,新区管委会编制并印发了《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方案(2015-2025年)》,以全面指导出口加工区的转型升级工作。 潘磊表示,目前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工作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尚未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出口加工区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工作牵涉面广、协调层次高,此前,全市其他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建设、验收均得到了市领导挂帅、市各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工作小组的大力支持,而坪山综保区一直未成立市领导工作小组。同时,新兴业态政策落地缓慢。区内新宁物流公司在多个场合呼吁跨境电商试点政策落地,深圳海关则要求将出口加工区纳入全市跨境电商试点推广方案后再行审批,而全市跨境电商试点推广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此外根据海关总署相关规定,综合保税区要在设立后的一年内(特殊情况经海关总署批准后可延长半年)全部建设完毕,否则直接取消资格。但综合保税区建设由市政府投资建设,审批周期较长,恐难以在一年时间内完成立项、建设的工作。 为此,潘磊建议推动市政府成立坪山综保区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并将出口加工区纳入全市跨境电商试点推广方案。深圳海关对跨境电商试点政策落地出口加工区表示支持,潘磊建议市政府以补充通知或其他方式,将出口加工区纳入全市跨境电商试点推广方案,以便深圳海关审批。建立深圳坪山综保区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参照盐田综合保税区建设审批工作“绿色通道”的先例,建立深圳坪山综保区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机制,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加快项目审批,确保按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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